| 中文提要 | 第1-6页 |
| Abstract | 第6-14页 |
| 导论 | 第14-28页 |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第14-19页 |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19-25页 |
| 三、内容安排和研究进路与方法 | 第25-26页 |
| 四、研究不足和创新点 | 第26-28页 |
| 第一章 公私合作的理论依据及演进历程 | 第28-57页 |
|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内涵 | 第28-42页 |
| 一、公私合作的概念 | 第28-31页 |
| 二、公私合作类型 | 第31-35页 |
| 三、公私合作与民营化的概念厘清 | 第35-41页 |
| 四、公私合作的意义 | 第41-42页 |
|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理论依据 | 第42-50页 |
| 一、治理理论 | 第42-45页 |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第45-47页 |
| 三、合作国家理论 | 第47-50页 |
|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演进历程 | 第50-57页 |
| 一、国外公私合作的演进历程 | 第50-54页 |
| 二、我国公私合作演进历程 | 第54-57页 |
| 第二章 公私合作的行政法行为形式 | 第57-80页 |
| 第一节 行政行为形式选择自由理论 | 第57-60页 |
| 第二节 公私合作主要法律形式——行政契约 | 第60-65页 |
| 第三节 公私合作法律形式之补充——私法契约 | 第65-68页 |
| 第四节 非正式行政行为 | 第68-72页 |
| 第五节 公私合作行为形式的行政法实证分析——以“治安承包”为中心考察 | 第72-80页 |
| 一、“治安承包”现象的模式及实质 | 第72-74页 |
| 二、“治安承包”现象兴起的行政法背景 | 第74-77页 |
| 三、“治安承包”行为法律形式分析 | 第77-80页 |
| 第三章 公私合作的行政法规制 | 第80-112页 |
| 第一节 公私合作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 | 第80-88页 |
| 一、公私合作负面影响 | 第80-83页 |
| 二、公私合作存在一定的界限 | 第83-88页 |
| 第二节 我国公私合作的行政法规制 | 第88-97页 |
| 一、我国公私合作的行政法规制现状 | 第89-92页 |
| 二、我国公私合作行政法规制的缺陷与不足 | 第92-94页 |
| 三、完善公私合作行政法规制的思考 | 第94-97页 |
| 第三节 我国公私合作的行政法规制的实证分析——以特许经营为中心考察 | 第97-112页 |
| 一、特许经营的演变及内涵 | 第98-100页 |
| 二、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属性 | 第100-103页 |
| 三、特许经营合同常见形式——BOT | 第103-106页 |
| 四、我国特许经营合同的行政法规制 | 第106-112页 |
| 第四章 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的变化与革新 | 第112-154页 |
| 第一节 公私合作推动了行政法与私法融合 | 第113-120页 |
| 一、公、私法的划分 | 第113-114页 |
| 二、公法私法化和公私法融合出现 | 第114-115页 |
| 三、公私合作促使行政法与私法融合 | 第115-120页 |
| 第二节 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基本理念的变化 | 第120-131页 |
| 一、我国行政法基本理念概说 | 第120-124页 |
| 二、国家理论变迁 | 第124-126页 |
| 三、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基本理念的变化与革新 | 第126-131页 |
| 第三节 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主体的变化 | 第131-136页 |
| 一、行政主体私人化 | 第131-134页 |
| 二、公私合作背景下我国私人行政主体 | 第134-136页 |
| 第四节 公私合作背景下公私合作行为孕育产生 | 第136-144页 |
| 一、公私合作行为兴起的行政法背景 | 第137-142页 |
| 二、公私合作行为的行政法理基础及规范依据 | 第142-144页 |
| 第五节 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程序法的变化与革新 | 第144-148页 |
| 一、行政程序中私法成分增加 | 第144-146页 |
| 二、合作式行政程序的兴起 | 第146-147页 |
| 三、非正式行政程序的运用 | 第147-148页 |
| 第六节 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任务完成方式变迁 | 第148-154页 |
| 一、公益 | 第148-150页 |
| 二、行政任务的演变 | 第150-152页 |
| 三、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任务完成方式变迁 | 第152-153页 |
| 四、公私合作完成行政任务的意义 | 第153-154页 |
| 第五章 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基本制度的建构 | 第154-207页 |
| 第一节 私人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 | 第154-161页 |
| 一、应赋予私人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 | 第155-157页 |
| 二、私人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确立依据 | 第157-159页 |
| 三、赋予私人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则与界限 | 第159-161页 |
| 第二节 公私合作行为的建构 | 第161-173页 |
| 一、公私合作行为的宪法要求 | 第162-167页 |
| 二、公私合作行为的建构 | 第167-171页 |
| 三、公私合作行为的法律属性 | 第171-173页 |
| 第三节 公私合作程序的建构 | 第173-176页 |
| 第四节 公私合作中的国家责任担保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回应 | 第176-181页 |
| 一、国家担保责任 | 第177-178页 |
| 二、国家监督责任 | 第178-181页 |
| 第五节 私人主体的国家赔偿责任的确立 | 第181-185页 |
| 一、公私合作中私人的公权力主体地位 | 第182页 |
| 二、私人违法行使公权力应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 第182-185页 |
| 第六节 公私合作背景下司法审查制度的重构 | 第185-196页 |
| 一、公私合作契约的公、私法属性 | 第185-189页 |
| 二、重构行政契约审理规则 | 第189-196页 |
| 第七节 公私合作规制制度——自我规制制度探析 | 第196-207页 |
| 一、公私合作规制制度——自我规制兴起的行政法背景 | 第196-198页 |
| 二、自我规制之厘清 | 第198-200页 |
| 三、自我规制的行政法法理分析 | 第200-202页 |
| 四、自我规制的行政法属性分析 | 第202-203页 |
| 五、自我规制与行政规制 | 第203-207页 |
| 结语:变化、回应与前瞻 | 第207-215页 |
| 参考文献 | 第215-225页 |
|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225-226页 |
| 后记 | 第226-2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