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导论 | 第12-20页 |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第12-13页 |
二、研究综述 | 第13-18页 |
三、研究的内容与思路 | 第18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8-19页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19-20页 |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行政诉讼地位问题的提出 | 第20-36页 |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确立 | 第20-24页 |
一、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确立历程 | 第20-24页 |
二、“法律规范的正确解释和选择使用”与一并审查的区别 | 第24页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与被告的关系 | 第24-28页 |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含义 | 第24-26页 |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与被告的关系 | 第26-28页 |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诉讼地位的现状 | 第28-34页 |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诉讼地位的立法界定和司法实况 | 第28-30页 |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诉讼地位不明的具体问题 | 第30-34页 |
第四节 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诉讼地位的意义 | 第34-36页 |
一、有利于完善诉讼关系 | 第34-35页 |
二、有利于公平地配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 第35页 |
三、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增加司法建议的可接受性 | 第35-36页 |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诉讼地位理论辨析 | 第36-52页 |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诉讼地位的现有认识 | 第36-37页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案外人地位观点的误区 | 第37-41页 |
一、制定机关案外人地位的界说与现状 | 第37-40页 |
二、制定机关案外人地位的误区 | 第40-41页 |
第三节 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证人地位的质疑 | 第41-43页 |
一、对制定机关证人地位的质疑 | 第41-42页 |
二、对制定机关专家证人地位的质疑 | 第42-43页 |
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共同被告地位缺乏依据 | 第43-46页 |
一、对制定机关共同被告地位的质疑 | 第43-45页 |
二、对复议特例下制定机关共同被告地位的分析 | 第45-46页 |
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诉讼第三人地位辨析 | 第46-52页 |
一、对制定机关诉讼第三人地位的实证考察 | 第46-48页 |
二、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的制度空间 | 第48-50页 |
三、认定制定机关为诉讼第三人的可行性 | 第50-52页 |
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诉讼第三人地位的证成 | 第52-67页 |
第一节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 第52-53页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符合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主体要件 | 第53-56页 |
一、制定机关具有成为诉讼第三人的主体资格 | 第53-55页 |
二、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的主体价值 | 第55-56页 |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与一并审查的结果有利害关系 | 第56-62页 |
一、“利害关系”的界定 | 第57-58页 |
二、一并审查的结果影响制定机关的权益 | 第58-62页 |
第四节 一并审查的结果属于“案件处理结果”的范围 | 第62-64页 |
一、“案件处理结果”的范围 | 第62-63页 |
二、一并审查的结果是“案件处理结果” | 第63-64页 |
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以第三人地位参诉契合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目的 | 第64-67页 |
一、有利于维护制定机关的合法权益 | 第64-65页 |
二、有利于法院查明案情和一并审查的顺利进行 | 第65-66页 |
三、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 | 第66-67页 |
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的关联性问题 | 第67-74页 |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与义务 | 第67-70页 |
一、制定机关的举证权利与举证义务 | 第67-68页 |
二、制定机关的上诉权辨析 | 第68-69页 |
三、制定机关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 第69-70页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的参诉方式 | 第70-72页 |
一、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参诉的方式和时点 | 第70-71页 |
二、对制定机关不参诉的处置 | 第71-72页 |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作为诉讼第三人对诉讼后果的承担 | 第72-74页 |
结语 | 第74-75页 |
参考文献 | 第75-80页 |
致谢 | 第8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