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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32条的缺陷分析和修正方案

中文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页
引言第7-8页
第一章 历史背景和内容构成第8-10页
    第一节 历史背景探析第8页
    第二节 条文简介和内容简析第8-10页
        一、关于标的和标的物第9页
        二、关于所有权与处分权第9页
        三、特殊标的物转让的禁止和限制第9-10页
第二章 《合同法》第132条的缺陷分析第10-14页
    第一节 理论上,该条款混淆了物权与债权的区分第10-11页
        一、负担行为第11页
        二、处分行为第11页
        三、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混淆第11页
    第二节 实践中,该条款对交易过程乏善可陈第11-14页
        一、该条款客观上对保护交易安全作用不大第11-12页
        二、该条款现实中无法回应许多交易现象第12-14页
第三章 无所有权或处分权情形下,买卖合同效力的比较分析第14-19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的规定第14-16页
        一、德国法的规定第14页
        二、法国法的规定第14-15页
        三、大陆法系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第15-16页
    第二节 英美法系的规定第16-17页
        一、英国法的规定第16页
        二、美国法的规定第16-17页
    第三节 国际法的规定第17页
    第四节 我国司法实践的做法第17-19页
第四章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再确认和《合同法》第132条的修正方案第19-22页
    第一节 买卖合同标的物范围的界定第19-20页
    第二节 将来物可为买卖标的的原因第20-21页
    第三节 《合同法》第132条的修正方案第21-22页
        一、删除第1款第21页
        二、第2款调整为第1款,内容保持不变第21-22页
结语第22-23页
参考文献第23-24页
致谢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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