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提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 我国遗弃行为的立法沿革 | 第9-12页 |
(一) 我国古代有关遗弃行为的立法简考 | 第9-10页 |
(二) 我国近现代有关遗弃行为的立法演变 | 第10-12页 |
二、 我国与德日刑法遗弃行为规定的比较与反思 | 第12-20页 |
(一) 我国与德日刑法遗弃行为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12-17页 |
1. 我国传统刑法关于遗弃行为的认识 | 第12-14页 |
2. 德日刑法关于遗弃行为的立法规定与认识 | 第14-15页 |
3. 我国与德日刑法关于遗弃行为规定的区别 | 第15-17页 |
(二) 对我国刑法遗弃行为规定的反思 | 第17-20页 |
1. 我国遗弃罪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尴尬局面 | 第17-18页 |
2. 重新诠释遗弃行为的必要性 | 第18-20页 |
三、 遗弃行为的重新诠释 | 第20-33页 |
(一) 遗弃行为的主体 | 第20-26页 |
1. 遗弃行为的主体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 第20页 |
2. 扶养义务的内涵与来源 | 第20-26页 |
(二) 遗弃行为的对象 | 第26-29页 |
1. 肯定非家庭成员间构成遗弃行为的合理性 | 第26-28页 |
2. “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认定 | 第28-29页 |
(三) 遗弃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 | 第29-30页 |
(四) 遗弃行为的后果程度 | 第30-33页 |
1. 我国传统刑法关于遗弃行为后果程度的认定 | 第30页 |
2. 重新诠释遗弃行为后果程度的必要性 | 第30-31页 |
3. 对遗弃行为的后果程度的重新诠释 | 第31-33页 |
四、 遗弃行为立法完善的建议 | 第33-40页 |
(一) 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以出租车司机遗弃案为视角 | 第33-34页 |
(二) 在遗弃罪中增设遗弃致人死亡的情形 | 第34-40页 |
1. 遗弃行为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的区别 | 第35-37页 |
2. “遗弃致人死亡”的法条设计 | 第37-38页 |
3. “遗弃致人死亡”的法定刑设计 | 第38-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4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44-45页 |
致谢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