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节 研究的必要性 | 第10页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第10-11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11-12页 |
第二章 互联网对审判公开的影响 | 第12-17页 |
第一节 积极影响 | 第12-14页 |
一、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 第12-13页 |
二、有助于提高法院的办案质量 | 第13页 |
三、有助于直接回应舆论的质疑 | 第13-14页 |
四、有助于便捷地关注庭审 | 第14页 |
五、有助于进行更有效的法制教育 | 第14页 |
第二节 消极影响 | 第14-16页 |
一、容易受到网络舆论压力导致司法不公 | 第14-15页 |
二、加大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隐私保护难度 | 第15页 |
三、拉大法院间审判公开实践的差距 | 第15-16页 |
本章小结 | 第16-17页 |
第三章 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的主体 | 第17-49页 |
第一节 全权主体:法院 | 第17-37页 |
一、发布审判信息的主体资格、法律效力和实际操作者 | 第17-20页 |
二、立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第20-25页 |
三、法院利用互联网实时发布审判信息 | 第25-28页 |
四、法院利用互联网非实时发布审判信息 | 第28-36页 |
五、利用互联网公开审判信息对加强审判独立的作用有限 | 第36-37页 |
第二节 有限主体:媒体和个人 | 第37-43页 |
一、媒体是发布审判信息的有限主体 | 第37-39页 |
二、媒体发布审判信息的实践评析 | 第39-41页 |
三、个人发布审判信息的实践评析 | 第41-43页 |
第三节 全权主体与有限主体之比较 | 第43-45页 |
一、庭审直播的效果与出发点不同 | 第43-44页 |
二、所发布的审判信息的规范性不同 | 第44页 |
三、所发布的审判信息的可信度有别 | 第44页 |
四、受到法制教育的效果有别 | 第44-45页 |
第四节 对主体利用互联网进行审判公开实践的完善建议 | 第45-48页 |
一、全权主体 | 第45-47页 |
二、有限主体 | 第47-48页 |
本章小结 | 第48-49页 |
第四章 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的范围 | 第49-54页 |
第一节 绝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 第49-51页 |
第二节 相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 第51页 |
第三节 公开审理的案件 | 第51-53页 |
本章小结 | 第53-54页 |
第五章 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的限度 | 第54-61页 |
第一节 明确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限度的必要性 | 第54-57页 |
一、明确限度是保护隐私权的必然要求 | 第54-55页 |
二、明确限度有助于实现有效的舆情管理 | 第55-56页 |
三、明确限度有助于避免审判公开流于法制宣传 | 第56-57页 |
第二节 利用互联网体系化、层次化地发布审判信息 | 第57-60页 |
一、体系化公开 | 第57-58页 |
二、层次化公开 | 第58-60页 |
本章小结 | 第60-61页 |
第六章 结束语 | 第61-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5页 |
致谢 | 第65-66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第6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