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导言 | 第11-13页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13-22页 |
第一节 强制回赎权简述 | 第13-14页 |
第二节 强制回赎权与我国股份回购制度的冲突 | 第14-18页 |
一、 公司法框架下的实现方式 | 第15-16页 |
二、 根据公司法第 143 条安排强制回赎权面临的问题 | 第16-18页 |
第三节 强制回赎权对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意义 | 第18-20页 |
一、 强制回赎权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经济意义 | 第18-19页 |
二、 强制回赎权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博弈意义 | 第19-20页 |
三、 强制回赎权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结构意义 | 第20页 |
第四节 摆脱制度与实践错位困境的通路——股份回购制度改革 | 第20-22页 |
第二章 股份回购制度的理论探讨 | 第22-30页 |
第一节 股份回购制度的经济功能 | 第22-25页 |
一、 优化资本结构、实现股价回归 | 第23-24页 |
二、 防范敌意收购 | 第24页 |
三、 实现员工持股 | 第24-25页 |
四、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 第25页 |
第二节 利用股份回购制度安排强制回赎权的潜在弊端 | 第25-28页 |
一、 与资本维持原则相冲突、威胁债权人利益 | 第25-26页 |
二、 与股东平等原则相冲突、可能被用作排挤中小股东的工具 | 第26-27页 |
三、 与“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之理念相悖 | 第27-28页 |
第三节 利用股份回购制度安排强制回赎权的优点 | 第28-30页 |
一、 节约不必要的程序成本 | 第28页 |
二、 便于公司吸引新的投资人或灵活执行股权激励计划 | 第28-30页 |
第三章 股份回购制度的立法比较 | 第30-43页 |
第一节 美国对公司取得并库藏自己股份的态度 | 第30-34页 |
一、 美国股份回购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30-33页 |
二、 美国模式下实施强制回赎权的可行性 | 第33页 |
三、 对美国模式的理论评析 | 第33-34页 |
第二节 德国对公司取得并库藏自己股份的态度 | 第34-38页 |
一、 德国股份回购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34-36页 |
二、 德国模式下实施强制回赎权的可行性 | 第36-37页 |
三、 对德国模式的理论评析 | 第37-38页 |
第三节 日本对公司取得并库藏自己股份的态度 | 第38-40页 |
一、 日本股份回购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38-39页 |
二、 日本模式下实施强制回赎权的可行性 | 第39页 |
三、 对日本模式的理论评析 | 第39-40页 |
第四节 台湾对公司取得并库藏自己股份的态度 | 第40-43页 |
一、 台湾股份回购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40-42页 |
二、 台湾模式下实施强制回赎权的可行性 | 第42页 |
三、 对台湾模式的理论评析 | 第42-43页 |
第四章 放松股份回购规制的可行性分析及立法建议 | 第43-54页 |
第一节 放松股份回购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43-47页 |
一、 中国股份回购制度立法与境外国家的差距 | 第43-45页 |
二、 放松股份回购规制的可行性 | 第45-47页 |
第二节 股份回购制度架构的立法建议 | 第47-54页 |
一、 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情形 | 第47-48页 |
二、 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与价格 | 第48-50页 |
三、 回购股份的数量 | 第50页 |
四、 公司取得并持有自己股份的信息披露制度 | 第50-51页 |
五、 回购股份的法律地位 | 第51-52页 |
六、 公司库藏回购股份的时间 | 第52页 |
七、 违法回购的效力与责任 | 第52-54页 |
第五章 结语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8页 |
后记 | 第58-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