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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赞助之立法思考

内容摘要第1-9页
序言第9-10页
第一部分 体育赞助的概述第10-17页
 一、体育赞助的概念第10-11页
 二、体育赞助的分类第11页
 三、体育赞助行为的性质第11-12页
 四、体育赞助的经济学意义第12-13页
  (一) 体育赞助对赞助商的现实经济意义第12页
  (二) 体育赞助对被赞助体育运动的经济意义第12-13页
 五、体育赞助本身存在的问题第13-15页
  (一) 电视、广播、报纸等传播媒体的垄断性影响体育赞助的发展第13页
  (二) 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赛事主办方和赞助商的权益第13-14页
  (三) 体育赞助市场侵权或违约现象较严重,赞助商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第14-15页
 六、体育赞助本身存在问题的原因第15-17页
  (一) 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少第15页
  (二) 政府干涉过多第15-16页
  (三) 道德规范缺位第16页
  (四) 法律滞后,缺乏高层次、系统配套的体育赞助法律法规第16-17页
第二部分 体育赞助立法的现状和问题第17-23页
 一、我国体育赞助立法的现状第17-18页
  (一) 体育赞助市场的相关体育法律第17页
  (二) 体育赞助市场的相关部门规章第17-18页
 二、我国体育赞助立法存在的问题第18-23页
  (一) 现有体育赞助立法内容陈旧、滞后,操作性差第18页
  (二) 立法上对体育赞助中知识产权许可的保护力度不够第18-19页
  (三) 立法未限制或禁止烟草商、烈性酒制造商从事体育赞助,不利于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第19页
  (四) 目前的体育赞助税收、政策不合理,不利于鼓励赞助商投资体育赞助第19-20页
  (五) 在立法上对被赞助方滥用经济优势地位和排他性权利立法规制不足第20页
  (六) 在立法上对政府介入体育经营没有限制,导致行政垄断体育赞助市场第20-21页
  (七) 对体育赞助中商业贿赂、埋伏营销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有效的立法规制第21-23页
第三部分 体育赞助立法之思考第23-33页
 一、从垄断法原理视角对体育赞助立法之思考第23-26页
  (一) 从垄断法原理对相对经济优势地位企业滥用经济地位从事体育赞助的思考第23-24页
  (二) 从垄断法理论对政府管制体育赞助市场进行的思考第24-25页
  (三) 从垄断法理论视角对体育赞助中的排他性权利进行的思考第25-26页
 二、从知识产权法视角对体育赞助立法之思考第26-29页
  (一) 对体育冠名权立法的思考第26-27页
  (二) 对体育赞助中名称、商标、标志、著作权等许可使用权的立法思考第27-28页
  (三) 体育赞助立法对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的思考第28-29页
 三、从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视角对体育赞助立法的思考第29页
 四、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对体育赞助立法之思考第29-31页
  (一) 埋伏营销行为应纳入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打击范围第29-31页
  (二)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视角对商业贿赂进行思考第31页
 五、从禁止烟草、烈性酒类企业赞助体育视角对体育赞助立法的思考第31-33页
第四部分 我国体育赞助立法建议第33-40页
 一、从垄断法理论出发,在立法上规范我国体育赞助市场第33-35页
  (一) 在立法上对赞助企业的排他性权利进行限制第33-34页
  (二) 从垄断法理论出发,对体育部门垄断我国体育经营市场进行立法规制第34页
  (三) 从垄断法理论出发,对被赞助企业滥用优势经济地位,签署不平等赞助条款进行立法规制第34-35页
 二、给赞助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条件,鼓励其参与体育赞助第35页
 三、强化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立法,促进体育赞助事业发展第35-36页
 四、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规范体育赞助活动第36-38页
  (一) 应构建内容全面、协调配套的竞争法律体系,共同维护体育赞助市场的发展第36-37页
  (二) 加大对隐性营销、商业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第37-38页
 五、健全体育法,为体育赞助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依据第38页
 六、限制或禁止烟草和烈性酒类企业从事体育赞助,保证体育赞助市场健康发展第38-40页
结论第40-41页
参考文献第4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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