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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经熊法律实践研究(1917-1949)

中文提要第1-4页
Abstract第4-8页
绪论第8-19页
 一、研究缘起第8-10页
 二、研究现状与资料综述第10-16页
 三、研究取向第16-17页
 四、创新与不足第17-19页
第一章 吴经熊的法学背景第19-37页
 第一节 法学教育背景第19-26页
  一、求学东吴法科第19-23页
  二、出国深造第23-26页
 第二节 结交国际法学大师第26-36页
  一、师从施塔姆勒第26-28页
  二、追随庞德第28-30页
  三、结交霍姆斯第30-36页
 小结第36-37页
第二章 吴经熊的法学学术活动第37-63页
 第一节 理论建树第37-54页
  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考察第40-42页
  二、西方法律思想评介第42-46页
  三、法律哲学思想创见第46-51页
  四、中国法制进程研究第51-54页
 第二节 文献编纂第54-58页
  一、汇编和校对法学论著第54-55页
  二、编撰和校勘法学工具书第55-58页
 第三节 传媒平台搭建第58-62页
  一、主编《法令周刊》第58-59页
  二、主持上海法学编译社第59-60页
  三、支持《法学季刊》建设第60-62页
 小结第62-63页
第三章 吴经熊的法学教育实践第63-78页
 第一节 执教东吴法学院第63-68页
  一、教学:培育大批东吴学子第64-67页
  二、科研:引领法学时代潮流第67-68页
 第二节 执掌东吴法学院第68-77页
  一、调整办学思路第70-72页
  二、加强师资建设第72-73页
  三、改善办学条件第73-77页
 小结第77-78页
第四章 吴经熊的司法实践第78-105页
 第一节 律师实践第78-85页
  一、代理裸体模特纠纷案第78-81页
  二、代理璩世祥遇刺案第81-85页
 第二节 推事实践第85-94页
  一、审理定作物纠纷案第89-90页
  二、审理茄西亚赌博案第90-92页
  三、审理卢雷特案第92-94页
 第三节 其他司法实践第94-104页
  一、担任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代理院长第94-95页
  二、担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法律顾问第95-102页
  三、担任联合国制宪大会中国代表团法律顾问第102-104页
 小结第104-105页
第五章 吴经熊与民国立法第105-131页
 第一节 吴经熊与《中华民国民法》第105-113页
  一、参与制定第105-107页
  二、建言、解读及宣传第107-113页
 第二节 吴经熊与1946 年《中华民国宪法》第113-130页
  一、编撰《吴氏宪草》第113-117页
  二、主持制定《五五宪草》第117-127页
  三、参与制定1946 年《中华民国宪法》第127-130页
 小结第130-131页
余论:吴经熊的学术与政治命运第131-137页
 一、角色扮演:从容游走于学术与政治之间第131-134页
 二、命运结局:半是成功、半是失败第134-135页
 三、吴经熊学术与政治命运的启示第135-137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137-146页
附录一:吴经熊生平大事记第146-150页
附录二:裸体模特纠纷案第150-153页
附录三:吴经熊担任推事期间判决案件表第153-155页
附录四:定作物纠纷案第155-159页
附录五:茄西亚赌博案第159-167页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著目录第167-168页
后记第168-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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