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绪论 | 第7-12页 |
第一章 考察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的有效性评价标准 | 第12-17页 |
一、国家人权机构有效性评价 | 第12-13页 |
二、国家人权机构有效性评价要素标准 | 第13-17页 |
第二章 亚太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 | 第17-25页 |
一、通过法律规定保障独立性 | 第17-19页 |
二、通过成员选任标准和程序保障独立 | 第19-24页 |
三、通过财政自主保障独立性 | 第24-25页 |
第三章 亚太国家人权机构的“职权广泛性” | 第25-32页 |
一、国家人权机构的职权范围——法律中“人权”一词的定义 | 第25-26页 |
二、调查被指控侵犯人权(申诉)的情况的职责 | 第26-28页 |
三、就整体政策和行政事务向议会、政府等机关提建议 | 第28-29页 |
四、增进人权意识和开展人权教育的职责 | 第29-32页 |
第四章 亚太国家人权机构的“合作性” | 第32-38页 |
一、国家人权机构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 | 第32-33页 |
二、国家人权机构与议会的合作 | 第33-34页 |
三、国家人权机构与法院的合作 | 第34-36页 |
四、国家人权机构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人权机构的合作 | 第36-37页 |
五、国家人权机构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 第37-38页 |
第五章 亚太国家人权机构的“便民性” | 第38-41页 |
一、为公众所知悉 | 第38页 |
二、实际便民设置 | 第38-39页 |
三、业务效率 | 第39-41页 |
第六章 亚太各国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功与不足 | 第41-48页 |
一、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就 | 第41-44页 |
二、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发展中的问题 | 第44-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