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导言 | 第11-17页 |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第11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1-15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5页 |
四、论文结构 | 第15-16页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6-17页 |
第一章 农房抵押贷款概述 | 第17-22页 |
第一节 农房抵押贷款的研究背景及立法现状 | 第17-18页 |
一、农房抵押贷款的研究背景 | 第17页 |
二、农房抵押贷款的立法现状 | 第17-18页 |
第二节 农房抵押贷款的重要意义 | 第18-19页 |
一、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 第18-19页 |
二、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善农民生活 | 第19页 |
第三节 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时所面临的困境 | 第19-22页 |
一、受让人范围过于狭小 | 第19页 |
二、处置抵押物时利益的分配 | 第19-20页 |
三、优先购买权间的冲突 | 第20页 |
四、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 第20-22页 |
第二章 困境产生的原因分析 | 第22-33页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 | 第22-28页 |
一、特征、功能上的限制与法律规制 | 第22-24页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争议 | 第24-28页 |
第二节 农房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 | 第28-29页 |
一、农房的福利性 | 第28页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 | 第28-29页 |
第三节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承租人的权利冲突 | 第29-30页 |
一、集体组织成员的优先购买权 | 第29-30页 |
二、承租人的法定优先购买权 | 第30页 |
第四节 须保障借款人的基本居住权 | 第30-33页 |
一、《暂行办法》对保障借款人居住权的要求 | 第30-31页 |
二、违反的法律后果不明确 | 第31-33页 |
第三章 抵押权实现时困境的解决方案 | 第33-44页 |
第一节 坚持私法自治原则,扩大受让人的范围 | 第33-38页 |
一、坚持私法自治的原则 | 第33页 |
二、适当扩大受让人的范围 | 第33-38页 |
第二节 以农房登记、宅基地流转收益归借款人为原则 | 第38-41页 |
一、农房以不动产登记为原则 | 第38-39页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收益以借款人为原则 | 第39-41页 |
第三节 以优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为一般原则 | 第41-42页 |
一、以优先保护承租人的购买权为原则 | 第41页 |
二、特殊情况下优先保护其他主体的购买权 | 第41-42页 |
第四节 设立风险金或相关机构回购以保障借款人的基本居住 | 第42-44页 |
一、设立风险金补贴借款人基本租房支出 | 第42页 |
二、相关组织回购后无偿租赁予借款人 | 第42-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9页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第49-50页 |
后记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