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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船舶污染的立法管辖权--以加拿大为鉴

摘要第2-5页
abstract第5-7页
导言第10-15页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第10-11页
    二、选题背景第11-12页
    三、文献综述第12-14页
    四、研究方法第14页
    五、论文结构第14-15页
第一章 船舶污染的含义及其立法价值第15-18页
    第一节 船舶污染的含义第15-16页
    第二节 关于船舶污染的立法价值第16-18页
第二章 沿海国对船舶污染立法管辖权的发展历程第18-28页
    第一节 管辖原则第18-20页
        一、船舶管辖权由船旗国专属第18页
        二、领海主权原则第18-20页
    第二节 国际条约第20-27页
        一、《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第20-21页
        二、《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第21-22页
        三、《伦敦倾废公约》第22-24页
        四、《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24页
        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4-26页
        六、1992年《修正油污公约议定书》第26-27页
    第三节 小结第27-28页
第三章 相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文解读第28-32页
    第一节 关于211条的解读第28-30页
    第二节 关于234条的解读第30-32页
第四章 加拿大的相关立法管辖权第32-42页
    第一节 加拿大所参加的有关船舶污染的国际条约第32-33页
    第二节 加拿大国内法的相关规定与实践第33-42页
        一、《北极水域污染防治法》第33-36页
        二、《加拿大海运法》第36-39页
        三、建立“船舶油污基金”第39-40页
        四、设立“海上执法队伍——海岸警卫队”第40-42页
    第三节 小结第42页
第五章 加拿大实践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我国的借鉴意义第42-49页
    第一节 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借鉴意义第42-44页
    第二节 对于我国处理专属经济区内船舶污染的借鉴意义第44-48页
        一、完善法律法规第44-46页
        二、设立专门机构第46-47页
        三、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第47-48页
    第三节 小结第48-49页
结语第49-51页
后记第51-52页
参考文献第52-57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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