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0 前言 | 第9-17页 |
·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9-10页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0-15页 |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价值、地位、发展方向 | 第10-13页 |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形成原因 | 第13-15页 |
·关于研究对象的说明 | 第15-16页 |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16页 |
·创新与不足 | 第16-17页 |
1 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以凉山民族地区基层法院为例 | 第17-22页 |
·凉山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 第17-18页 |
·凉山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 | 第18页 |
·凉山地区的"德古"文化与基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 | 第18-22页 |
·凉山彝族地区的"德古"文化 | 第19-20页 |
·德古在凉山基层法院民事纠纷调解中的作用 | 第20-22页 |
2 凉山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第22-27页 |
·关于民事诉讼调解的三个认识误区 | 第22-24页 |
·民事诉讼调解="和稀泥"? | 第22页 |
·民事诉讼调解:法院审判行为抑或当事人处分行为? | 第22-23页 |
·调解率=基层法院审判工作考核指标? | 第23-24页 |
·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面临的制度困惑 | 第24-27页 |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调解的前提是案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这一规定实际执行中,有相当的难度 | 第24-25页 |
·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关于调解的规定过于简单且原则性强,因而实际在审判实践中难以直接运用,造成若干问题难以解决 | 第25页 |
·现行法律实践中,"审判和调解合并进行"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司法公正 | 第25-26页 |
·调解工作中的调解主持人主导调解的权力过大 | 第26页 |
·改革赋予当事人反悔权的相关司法规定 | 第26-27页 |
3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建议 | 第27-32页 |
·确立以当事人为民事诉讼调解主体的制度 | 第27-28页 |
·改革并确立当事人为主、法官不过多干预调解的新型的调解制度 | 第27页 |
·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以提高司法调解的效率 | 第27-28页 |
·探索建立起当事人的调解责任制度 | 第28页 |
·不断努力完善民事诉讼调解人制度 | 第28-30页 |
·促使少数民族地区"德古"等传统权威司法化 | 第28-29页 |
·在调解工作中,有条件地实行调解程序先行、推行调解与审判工作相分离的制度 | 第29页 |
·注重发挥民事调解中,民事主持调解的法官的助理人员在民事诉讼调解中的作用 | 第29-30页 |
·在立法上修改完善民事诉讼调解程序的相关规定 | 第30-31页 |
·规范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与调解程序 | 第30页 |
·对民事诉讼中,以调解结案案件的再审应当要严格掌握,不能随便进行再审 | 第30-31页 |
·关于民事诉讼调解的其他方面 | 第31-32页 |
·不再以调解率作为司法工作考核指标 | 第31页 |
·充分发挥我国社会综治机构的协调作用 | 第31-32页 |
结语 | 第32-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5页 |
致谢 | 第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