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第1章 绪论 | 第8-10页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8页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第8-9页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9-10页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第9页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第9-10页 |
第2章 代履行的概念与其在环境行政强制中适用的必要性 | 第10-17页 |
2.1 什么是代履行? | 第10页 |
2.2 环境行政强制中适用代履行制度的必要性 | 第10-17页 |
2.2.1 以湘江治理为例 | 第10-11页 |
2.2.2 从该事例看环境行政强制中适用代履行的必要性 | 第11-17页 |
第3章 我国环境行政强制中适用代履行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 第17-28页 |
3.1 适用条件不明确 | 第17-18页 |
3.1.1 代履行与其他强制执行手段适用的优先层级不明 | 第17页 |
3.1.2 环境单行法中条件设置模糊 | 第17-18页 |
3.2 现有的代履行人制度不能切合环境治理要求 | 第18-21页 |
3.2.1 环境行政机关自为代履行人影响实施效果 | 第18-19页 |
3.2.2 第三人为代履行人时的遴选程序缺失 | 第19-20页 |
3.2.3 第三人代履行受阻时的应对措施不明 | 第20-21页 |
3.3 代履行三方主体法律关系不明晰 | 第21-24页 |
3.3.1 环境行政机关将与相对人之间两种法律关系混淆 | 第21-22页 |
3.3.2 环境行政机关与第三人代履行人之间法律关系性质不明 | 第22-23页 |
3.3.3 错将代履行法律关系等同于行政委托或行政助手关系 | 第23-24页 |
3.3.4 代履行人与环境行政相对人之间法律关系不明 | 第24页 |
3.4 代履行费用收取规定缺失 | 第24-26页 |
3.4.1 代履行费用的收取范围不明确 | 第24-25页 |
3.4.2 代履行费用的支付时间不确定 | 第25页 |
3.4.3 缺少解决代履行费用收取不能时的措施 | 第25-26页 |
3.5 相对人法律救济途径不明确 | 第26-28页 |
第4章 完善我国环境行政强制中代履行制度适用的建议 | 第28-41页 |
4.1 明确适用条件 | 第28-31页 |
4.1.1 确立代履行的优先适用 | 第28-29页 |
4.1.2 依据环境特性明确可以适用代履行的事项 | 第29-30页 |
4.1.3 明晰相对人履行不当时对启动代履行的影响 | 第30-31页 |
4.2 认清环境行政机关职能定位并确立第三人为唯一代履行人 | 第31-33页 |
4.3 细化第三人参与代履行的准入门槛与管理 | 第33-35页 |
4.3.1 明确对第三人的资质要求 | 第33-35页 |
4.3.2 明确第三人参与代履行时应遵守的规定 | 第35页 |
4.4 完善费用收取制度 | 第35-37页 |
4.4.1 代履人合理利润合法化 | 第35-36页 |
4.4.2 确立事前支付原则 | 第36-37页 |
4.5 明确法律救济途径 | 第37-41页 |
4.5.1 明确行政复议的提出时间 | 第37-38页 |
4.5.2 明确不同阶段的行政诉讼 | 第38-39页 |
4.5.3 明确侵权时的国家赔偿 | 第39-41页 |
结论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3页 |
致谢 | 第43-44页 |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