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民事其他法权论文

中美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第一章 绪论第10-15页
 第一节 研究意义和方法第10-12页
  一、研究意义第10-11页
  二、研究方法第11-12页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第12-15页
  一、国内的研究现状第12-13页
  二、国外的研究现状第13-15页
第二章 中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立法背景之比较研究第15-22页
 第一节 中美两国具有相似的立法背景第15-19页
  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两国带来了不曾有的新问题第15-16页
  二、传统的产品责任制度已无法适应现状第16-17页
  三、惩罚性赔偿制度被引入产品责任领域第17-19页
 第二节 发达的商品经济是两国制度产生的主因第19-20页
 第三节 美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更丰富的渊源第20-21页
 本章小结第21-22页
第三章 中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主体范围比较第22-27页
 第一节 美国产品责任人的严格界定更有利于产品受害者的保护第22-25页
  一、美国产品责任人的范围比中国的更具广泛性和确定性第22-24页
  二、美国法的规定更有利于维护产品受害者的利益第24-25页
 第二节 中美两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权利主体具有相同性第25-26页
  一、美国产品责任的权利主体为索赔者第25页
  二、中国产品责任的权利主体为被侵权人第25-26页
 本章小结第26-27页
第四章 中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归责原则之比较第27-32页
 第一节 中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不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27-29页
  一、《食品安全法》对生产者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27页
  二、美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一直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第27-28页
  三、《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弊大于利第28-29页
 第二节 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不利于产品受害者的保护第29-30页
 本章小结第30-32页
第五章 中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之比较第32-38页
 第一节 美国法律更注重产品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第32-35页
  一、美国法律以产品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为核心第32-33页
  二、中国法律忽视产品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第33-35页
 第二节 中国法更注重产品责任损害事实的严重程度第35-37页
  一、中国法严格限制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第35-36页
  二、中国法的规定阻碍惩罚性赔偿功能的发挥第36-37页
 本章小结第37-38页
第六章 中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标准之比较第38-45页
 第一节 中国法比美国法缺少确定赔偿金的参考要素第38-40页
  一、美国法惩罚性赔偿金额由两部分要素确定第38-39页
  二、中国法缺乏参考要素不利于赔偿金额的确定第39-40页
 第二节 美国法的惩罚性赔偿金计算方式更优于中国法第40-44页
  一、中国以产品价款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第40-41页
  二、美国法的计算方式多样化第41-42页
  三、美国法的计算方式比中国法的更为合理第42-44页
 本章小结第44-45页
第七章 美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中国的启示第45-51页
 第一节 加强判例在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案件中的参考作用第45-46页
 第二节 扩大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责任主体范围第46页
 第三节 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之归责原则应统一为过错推定原则第46-47页
 第四节 解除适用范围限制并添加主观恶意程度之条件第47-49页
  一、解除适用范围限制第48页
  二、添加主观恶意程度的条件第48-49页
 第五节 创建科学合理的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金额确定方式第49-50页
  一、确定金额的参考要素第49-50页
  二、金额的计算方法第50页
 本章小结第50-51页
结论第51-53页
参考文献第53-56页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第56-57页
致谢第57-58页
附件第58页

论文共58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动漫卡通形象的知识产权法保护分析
下一篇: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承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