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第一章 导言 | 第8-12页 |
一、研究背景 | 第8-9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9-12页 |
第二章 政府律师的基本理论 | 第12-22页 |
一、政府律师与相关概念比较 | 第12-15页 |
(一) 政府律师与公职律师 | 第12-13页 |
(二) 广义的政府律师与狭义的政府律师 | 第13-14页 |
(三) 政府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 | 第14-15页 |
(四) 政府律师与法制机构人员 | 第15页 |
二、政府律师的理论基础 | 第15-22页 |
(一) 行政法治 | 第15-17页 |
(二) 制衡权力 | 第17-18页 |
(三) 服务行政 | 第18-20页 |
(四) 民主行政 | 第20-22页 |
第三章 我国政府律师的典型模式 | 第22-30页 |
一、厦门模式——内部置换 | 第22-23页 |
二、广州模式——专门机构 | 第23-26页 |
三、扬州模式——政府雇员 | 第26-27页 |
四、三种政府律师模式的比较 | 第27-30页 |
第四章 构建我国政府律师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 第30-36页 |
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 第30-31页 |
二、尚未形成健全的制度环境 | 第31-32页 |
三、政府律师身份定性及录用方式不统一 | 第32页 |
四、分散管理方式弊端明显 | 第32-33页 |
五、司法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缺乏联合 | 第33页 |
六、未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 | 第33-34页 |
七、政府律师与法制机构职责交叉 | 第34-36页 |
第五章 我国政府律师模式的构想 | 第36-42页 |
一、身份定性——公务员与律师双重身份 | 第36-37页 |
二、人才来源——由内部置换向公开招聘过渡 | 第37-38页 |
三、组织监管——专门机构、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结合 | 第38-40页 |
四、法律制度——明确法律依据,健全配套制度 | 第40-41页 |
五、路径选择——法制机构逐步实现律师化 | 第41-42页 |
结论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6页 |
后记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