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绪论 | 第10-20页 |
第一章 股权众筹理论架构 | 第20-68页 |
1.1 众筹的相关理论 | 第20-35页 |
1.1.1 众筹的概念 | 第20-22页 |
1.1.2 众筹的历史溯源 | 第22-25页 |
1.1.3 传统众筹成功的要素 | 第25-26页 |
1.1.4 当代众筹的兴起 | 第26-28页 |
1.1.5 众筹的分类 | 第28-35页 |
1.2 股权众筹的相关概念 | 第35-68页 |
1.2.1 股权众筹的定义 | 第35-36页 |
1.2.2 股权众筹的性质和立法定位 | 第36-40页 |
1.2.3 股权众筹的特征和优势 | 第40-47页 |
1.2.4 股权众筹的运营模式 | 第47-49页 |
1.2.5 股权众筹的分类 | 第49-52页 |
1.2.6 股权众筹的一般流程 | 第52-59页 |
1.2.7 股权众筹的法律主体 | 第59-60页 |
1.2.8 股权众筹法律关系分析 | 第60-62页 |
1.2.9 股权众筹融资行为的法律性质 | 第62-63页 |
1.2.10 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区分 | 第63-64页 |
1.2.11 股权众筹的发展潜力巨大 | 第64-68页 |
第二章 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 | 第68-82页 |
2.1 融资方的法律风险 | 第68-74页 |
2.1.1 融资方面临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 | 第68-72页 |
2.1.2 融资方欺诈发行、擅自发行证券的风险 | 第72-74页 |
2.2 投资方的法律风险 | 第74-78页 |
2.2.1 投资方知情权受到损害和受欺诈的法律风险 | 第74-76页 |
2.2.2 投资方退出机制不畅的法律风险 | 第76-77页 |
2.2.3 投资方隐私权保护欠缺的法律风险 | 第77页 |
2.2.4 投资者收益性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风险 | 第77-78页 |
2.3 股权众筹平台的法律风险 | 第78-82页 |
2.3.1 面临和融资方共同犯罪的法律风险 | 第78页 |
2.3.2 面临虚假广告违法犯罪的法律风险 | 第78-79页 |
2.3.3 面临非法经营犯罪的法律风险 | 第79-80页 |
2.3.4 资金管理风险 | 第80-82页 |
第三章 域外股权众筹法律经验借鉴 | 第82-98页 |
3.1 意大利股权众筹法律模式 | 第82-85页 |
3.1.1 对融资方的规制 | 第82-83页 |
3.1.2 对投资者的规制 | 第83-84页 |
3.1.3 对众筹平台的规制 | 第84-85页 |
3.2 美国股权众筹法律模式 | 第85-88页 |
3.2.1 对融资方的规制 | 第86页 |
3.2.2 对投资者的规制 | 第86-87页 |
3.2.3 对众筹平台的规制 | 第87页 |
3.2.4 众筹豁免的基本条件 | 第87-88页 |
3.3 英国股权众筹法律风险规制模式分析 | 第88-93页 |
3.3.1 对融资方的规制 | 第89-91页 |
3.3.2 对投资者的规制 | 第91-92页 |
3.3.3 对众筹平台的规制 | 第92-93页 |
3.4 域外股权众筹对我国的启示 | 第93-98页 |
3.4.1 依照国情让股权众筹合法化的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保护 | 第93页 |
3.4.2 依法监管的前提下注重“安全高效,内外结合”的原则 | 第93-94页 |
3.4.3 明确股权众筹合法地位,特别法的规制如鲠在喉 | 第94-95页 |
3.4.4 对股权众筹的融资方要严格监管,为其设定严格义务 | 第95页 |
3.4.5 注重对小额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是股权众筹发展的重要内容 | 第95-96页 |
3.4.6 明确并强化股权众筹平台的义务和责任 | 第96-97页 |
3.4.7 完善信用体系,保障股权众筹融资效率和安全 | 第97-98页 |
第四章 对我国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制建议 | 第98-116页 |
4.1 对融资方的规制建议 | 第98-103页 |
4.1.1 修改证券法,确立小额公开发行豁免制度 | 第98-100页 |
4.1.2 对融资者实行严格监管 | 第100-101页 |
4.1.3 股权众筹在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认定应放宽 | 第101页 |
4.1.4 禁止融资方提前退出投资,设立股权冻结期 | 第101页 |
4.1.5 强制信息披露 | 第101-103页 |
4.2 对投资者的规制 | 第103-108页 |
4.2.1 设定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 | 第103页 |
4.2.2 设置投资额上限 | 第103-105页 |
4.2.3 成立投资者补偿基金,探索构建投资者补偿机制 | 第105页 |
4.2.4 加强投资者的风险警示教育 | 第105-106页 |
4.2.5 设置冷静期 | 第106-107页 |
4.2.6 制定股权退出流转方式并建立锁定期 | 第107-108页 |
4.3 对众筹平台的规制 | 第108-113页 |
4.3.1 明确股权众筹平台准入标准制度 | 第108-109页 |
4.3.2 明确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义务 | 第109-112页 |
4.3.3 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 | 第112-113页 |
4.4 完善征信体制建设 | 第113-114页 |
4.5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 第114-116页 |
结论 | 第116-118页 |
参考文献 | 第118-122页 |
致谢 | 第122-1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