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一、遗产税法律制度概述 | 第13-17页 |
(一) 遗产税的理论 | 第13-15页 |
1、没收无遗嘱之财产说 | 第13页 |
2、规费说 | 第13-14页 |
3、追费说 | 第14页 |
4、能力税说 | 第14页 |
5、均富说 | 第14-15页 |
(二) 遗产税的价值 | 第15-17页 |
1、遗产税相对公平 | 第15页 |
2、遗产税可以调剂民生 | 第15页 |
3、遗产税的征收不至于让纳税人特别为难 | 第15-16页 |
4、遗产税的征收与劳动价值观相吻合 | 第16-17页 |
二、抗战时期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的渊源与肇因 | 第17-28页 |
(一) 民国时期遗产税制度的立法演进 | 第17-19页 |
(二) 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征收的理念渊源 | 第19-25页 |
1、均富理念 | 第19-20页 |
2、孙中山相关理论 | 第20-25页 |
(三) 抗日战争时期征收遗产税的历史必然性 | 第25-27页 |
(四) 开征遗产税对稳定经济、社会的现实必要性 | 第27-28页 |
三、抗日战争时期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 第28-38页 |
(一) 纳税义务人 | 第28-29页 |
(二) 征税范围 | 第29-31页 |
1、征税标准 | 第29-30页 |
2、征税对象 | 第30页 |
3、“死亡前三年赠与之财产”视为遗产 | 第30-31页 |
(三) 减免与扣除项目 | 第31-34页 |
1、减免项目 | 第31-33页 |
2、扣除项目 | 第33-34页 |
(四) 税制及税率 | 第34-35页 |
1、税制 | 第34-35页 |
2、税率 | 第35页 |
(五) 征收程序 | 第35-38页 |
1、遗产数额的计算 | 第35-36页 |
2、调查、复查及提起诉愿 | 第36-37页 |
3、遗产税缴纳 | 第37页 |
4、罚则 | 第37-38页 |
四、抗日战争时期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的评价 | 第38-46页 |
(一) 与国际遗产税发展趋势的一致性 | 第38-39页 |
1、征税标准由“属地主义”向“属人与属地主义结合”的发展 | 第38-39页 |
2、征税对象由单一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发展为“动产、不动产及一切有财产价值的权利” | 第39页 |
(二) 遗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相对合理之处 | 第39-44页 |
1、纳税义务人范围的界定相对之前是质的飞跃 | 第39-40页 |
2、半比例半累进税率是立法体例上的进步 | 第40-42页 |
3、遗产税价值的计算使得遗产价值相对稳定、可操作性强 | 第42-43页 |
4、总遗产税制与遗产税推行环境相契合 | 第43页 |
5、调查机关与评定机关的设定有利于征税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 第43-44页 |
(三) 抗日战争时期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的不足 | 第44-46页 |
1、征税标准中的“属人主义”标准不应局限于“死亡人住所地” | 第44页 |
2、遗产税税率的级次应当有所控制 | 第44-45页 |
3、对军人、公务员战时因素致死的遗产进行免予征税的优待应当限额 | 第45页 |
4、应当限制更多主体的死前赠与行为来更好的预防“逃避遗产税行为” | 第45页 |
5、遗产税扣除项目有待补充 | 第45-46页 |
五、抗日战争时期遗产税对现在征收遗产税的启迪 | 第46-51页 |
(一) 开征遗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平均社会财富的需要 | 第46-47页 |
(二) 开征遗产税是完善我国税收体制的需要 | 第47-48页 |
1、从个人所得税的作用的有限性来分析 | 第47-48页 |
2、从我国税收体制应与国际接轨、维护我国税收主权角度分析 | 第48页 |
(三) 开征遗产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 第48-51页 |
1、从预防腐败及打击腐败的角度分析 | 第48-49页 |
2、从克服财产继承制度不良影响的角度分析 | 第49页 |
3、从塑造良好的社会效应来分析 | 第49-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