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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8页
引言第8-10页
第一章 海上保险委付制度概述第10-20页
 一、委付的概念和特征第10-12页
  (一)委付的含义第10-11页
  (二)委付的特征第11-12页
 二、委付的法律性质第12-16页
  (一)大陆法系中有关委付行为的法律性质第13-14页
  (二)英美法系中委付行为的法律性质第14-15页
  (三)我国海商法对委付行为法律性质的规定第15-16页
 三、委付的法律效力第16-18页
  (一)保险标的上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第16-17页
  (二)保险人对全损赔偿的承诺第17-18页
 四、委付的法理基础第18-20页
第二章 委付与推定全损第20-28页
 一、推定全损的界定第20-24页
  (一)国外推定全损的界定第20-22页
  (二)我国海商法对推定全损的界定第22-24页
 二、推定全损与实际全损第24-26页
  (一)推定全损与实际全损的区别第24-25页
  (二)推定全损与实际全损的法律效果第25-26页
 三、推定全损与委付的关系第26-28页
第三章 委付的实施及其法律效果第28-43页
 一、有效委付的通知条件第28-34页
  (一)委付通知第28-30页
  (二)发出委付通知的损失条件第30-31页
  (三)委付通知的重要性第31-34页
 二、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的法律后果第34-37页
  (一)保险人与标的物上剩余利益的权利关系第34-35页
  (二)保险标的产生的责任归属第35-37页
 三、保险人拒绝委付通知的法律后果第37-43页
  (一)保险人拒绝委付后被保险人的权利第37-38页
  (二)保险人未接受委付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归属第38-43页
第四章 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问题及完善第43-48页
 一、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存在的问题第43-45页
  (一)有关委付合同的生效规定不明第43页
  (二)委付通知被拒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不明第43-44页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的答复时间合理性不明第44-45页
 二、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完善第45-48页
  (一)对委付合同成立时间的建议第46页
  (二)委付通知被拒后标的物权利归属的建议第46-47页
  (三)合理通知时限范围的建议第47-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1页
个人简历第51-52页
后记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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