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引言 | 第7-8页 |
1 产品警示缺陷的基本问题 | 第8-14页 |
·产品警示缺陷的涵义 | 第8-10页 |
·产品警示缺陷与产品设计缺陷、制造缺陷的辨析 | 第10-12页 |
·产品警示缺陷与设计缺陷的辨析 | 第10-11页 |
·产品警示缺陷与制造缺陷的辨析 | 第11-12页 |
·警示缺陷具体认定中的参考因素 | 第12-14页 |
·警示的时间 | 第12页 |
·警示的位置 | 第12页 |
·警示的语言和内容 | 第12-13页 |
·警示的对象 | 第13-14页 |
2 警示缺陷制度面临的理论难题及其分析 | 第14-31页 |
·适合警示缺陷的归责原则 | 第14-18页 |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历史变迁 | 第14-16页 |
·对于警示缺陷归责原则的争议 | 第16-17页 |
·笔者关于警示缺陷归责原则的观点 | 第17-18页 |
·警示缺陷的认定标准 | 第18-21页 |
·国际上认定产品缺陷的主要标准 | 第18-20页 |
·笔者关于警示缺陷认定标准的主张 | 第20-21页 |
·警示义务主体 | 第21-26页 |
·生产者 | 第22-23页 |
·销售者 | 第23-26页 |
·警示缺陷引发的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 | 第26-31页 |
·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界定 | 第26-27页 |
·欧美国家理论以及立法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态度 | 第27-31页 |
3 我国警示缺陷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思考 | 第31-39页 |
·我国警示缺陷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1-35页 |
·现行立法尚未对产品缺陷类型进行明确的、系统的划分 | 第31-32页 |
·产品警示缺陷的归责原则不明确 | 第32-33页 |
·缺陷认定标准不合理 | 第33页 |
·销售者承担的警示义务过重 | 第33-34页 |
·没有针对纯粹经济损失赔付引发的不确定风险进行限制 | 第34-35页 |
·完善我国产品警示缺陷制度的思考 | 第35-39页 |
·划分产品缺陷类型,明确各种缺陷类型的归责原则 | 第35页 |
·采用一元化的缺陷认定标准 | 第35-36页 |
·弱化销售者的警示责任 | 第36-37页 |
·对警示缺陷引发的纯粹经济损失的诉前限制 | 第37-39页 |
后记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