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2页 |
前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保险监管概述 | 第13-17页 |
一 保险监管的基本理论 | 第13-15页 |
(一) 保险监管的含义 | 第13页 |
(二)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 第13-15页 |
二 保险监管的目标、内容、原则和方式 | 第15-17页 |
(一) 保险监管的目标 | 第15页 |
(二) 保险监管的原则 | 第15-16页 |
(三) 保险监管的内容 | 第16页 |
(四) 保险监管的方式 | 第16-17页 |
第二章 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17-21页 |
一 发达国家保险立法的三大法律体系 | 第17页 |
二 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 | 第17-20页 |
(一) 美国的保险监管制度 | 第17-18页 |
(二) 英国的保险监管制度 | 第18-19页 |
(三) 德国的保险监管制度 | 第19页 |
(四) 日本的保险监管制度 | 第19-20页 |
三 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20-21页 |
第三章 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第21-30页 |
一 现行监管法律体系在构建上存在的问题 | 第22-23页 |
(一) 立法模式不适当 | 第22页 |
(二) 立法滞后,留有空白,缺乏可操作性 | 第22-23页 |
(三) 保险立法层次较低,权威性不够,且存在着冲突 | 第23页 |
(四) 法律制度不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 第23页 |
二 监管主体的法定权责之构造存在不足 | 第23-24页 |
三 现行监管法律制度在内容和方式上有缺漏 | 第24-30页 |
(一) 保险监管内容存在的不足 | 第24-28页 |
(二) 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 | 第28-30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30-36页 |
一 保险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 | 第30-31页 |
(一) 改变我国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统一立法的模式 | 第30页 |
(二) 消除立法上的空白并修改《保险法》 | 第30-31页 |
(三) 清理完善现行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第31页 |
二 完善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 第31-36页 |
(一) 明确监管主体地位和职责 | 第31页 |
(二) 保险监管内容的完善 | 第31-34页 |
(三) 保险监管方式的完善 | 第34-36页 |
第五章 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监管的适应 | 第36-38页 |
一 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 | 第36页 |
二 我国分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36-37页 |
三 我国保险监管的走向 | 第37-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43-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