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导言 | 第8-13页 |
一、问题提出 | 第8页 |
二、研究价值意义 | 第8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8-10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0-11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1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11-13页 |
第一章 不明责任人建筑物抛坠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困境 | 第13-17页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13-15页 |
一、第87条与第85条的重复性矛盾性规定 | 第13-14页 |
二、责任主体的混淆 | 第14页 |
三、举证责任及补偿范围不清 | 第14-15页 |
第二节 不明责任人建筑物抛坠物侵权责任的特点 | 第15-17页 |
一、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物品致人损害 | 第15页 |
二、抛掷行为人难以确定或坠落物源头不明 | 第15-16页 |
三、加害形态的复合性 | 第16-17页 |
第二章 致害物件与建筑物范围的界定 | 第17-24页 |
第一节 致害物件的界定 | 第17-21页 |
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中“致害物件”的立法演变 | 第17-19页 |
二、“坠落物”与“抛掷物”的区分 | 第19-20页 |
三、坠落的动物、自然界中的物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建筑物范围的界定 | 第21-24页 |
一、区分所有权的住宅类建筑物 | 第21-22页 |
二、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第22页 |
三、域外法中的相关规定 | 第22-24页 |
第三章 归责原则及责任主体范围 | 第24-31页 |
第一节 归责原则 | 第24-26页 |
一、公平责任说及其正当性质疑 | 第24-25页 |
二、“加害人推定”的不合理 | 第25页 |
三、本文观点 | 第25-26页 |
第二节 责任主体的范围 | 第26-28页 |
一、建筑物使用人的理解 | 第26-27页 |
二、物件保有者概念 | 第27-28页 |
三、其他责任主体 | 第28页 |
第三节 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情况及责任分担形式 | 第28-31页 |
一、物业管理公司纳入责任主体的法律依据 | 第29页 |
二、物业管理公司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 第29-30页 |
三、物业管理公司与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分担形式 | 第30-31页 |
第四章 难以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建筑物抛坠物侵权的法律适用 | 第31-35页 |
第一节 第85条与第87条的区分 | 第31-33页 |
一、严格区分第85条与第87条的适用前提 | 第31-32页 |
二、确定“难以”的程度 | 第32页 |
三、限定受害人对被告的自主选择权 | 第32-33页 |
第二节 举证责任及补偿范围 | 第33-35页 |
一、受害人过失情况的责任承担 | 第33页 |
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抗辩理由 | 第33-34页 |
三、补偿责任范围的确定 | 第34-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9页 |
后记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