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概念和类型 | 第9-13页 |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概念 | 第9-10页 |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类型 | 第10-13页 |
一、民事争议为主,涉及行政争议的案件 | 第11-12页 |
二、行政争议为主,涉及民事争议的案件 | 第12-13页 |
第二章 民行交叉案件处理的司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13-17页 |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司法现状 | 第13-15页 |
一、相关的立法规定 | 第13-14页 |
二、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法 | 第14-15页 |
第三节 民行交叉案件现行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15-17页 |
一、法律依据缺失 | 第15页 |
二、司法权与行政权的交锋 | 第15-16页 |
三、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难以保障 | 第16页 |
四、诉讼效率低 | 第16-17页 |
第三章 解决民行交叉案件的相关理论探讨 | 第17-23页 |
第一节 学界对解决民行交叉案件解决方案的思考 | 第17-19页 |
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 第17页 |
二、建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行性 | 第17-18页 |
三、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几点思考 | 第18-19页 |
第二节 解决民行交叉案件应考虑的前提因素 | 第19-21页 |
一、先决问题优先 | 第19-20页 |
二、当事人利益优先 | 第20页 |
三、公共利益优先 | 第20-21页 |
第三节 解决民行交叉案件需要面对的问题 | 第21-23页 |
一、管辖权问题 | 第21-22页 |
二、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 第22页 |
三、判决的既判力 | 第22-23页 |
第四章 民行交叉案件处理的域外经验 | 第23-27页 |
第一节 以英国为代表的单轨制司法体制 | 第23-24页 |
第二节 以法国为代表的双轨制司法体制 | 第24-25页 |
第三节 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裁判制 | 第25-26页 |
第四节 域外经验比较分析 | 第26-27页 |
第五章 解决民行交叉案件的最佳选择——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 第27-34页 |
第一节 只有行政侵权赔偿问题,才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 第27-28页 |
第二节 少数案件适用先行审理的模式 | 第28页 |
第三节 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相关问题 | 第28-34页 |
一、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问题 | 第28-30页 |
二、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意义 | 第30页 |
三、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 第30-31页 |
四、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具体问题 | 第31-34页 |
结论 | 第34-35页 |
注释 | 第35-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9页 |
后记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