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1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一、地方人大环境监督权的正当性基础 | 第12-13页 |
(一) 地方人大环境监督权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 第12页 |
(二) 地方人大环境监督的理论基础 | 第12-13页 |
(三) 地方人大环境监督的法律基础 | 第13页 |
二、地方人大环境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根源 | 第13-18页 |
(一) 地方人大环境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13-15页 |
1. 地方人大监督法律体系刚刚形成,监督法规范可操作性不强 | 第13-15页 |
2. 地方人大的监督力度不强,监督工作较薄弱 | 第15页 |
3. 地方人大监督成本过高,监督效率较低 | 第15页 |
(二) 地方人大环境监督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15-18页 |
1. 人大监督理论逻辑性不够,难以为人大监督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 第15-17页 |
2. 地方人大缺少专门的监督机构和职业政治家 | 第17页 |
3. 地方人大的权威法律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 第17-18页 |
三、强化和创新地方人大的环境监督制度 | 第18-22页 |
(一) 地方人大应制定《环境保护条例》,创新地方环保法律制度 | 第18-19页 |
(二) 地方人大应制定《环境监督条例》,探索环境监督新制度 | 第19页 |
(三) 地方人大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监督机构和地方人大监督专员 | 第19-20页 |
(四) 地方环境报告制度、述职报告制度与地方人大决定权制度 | 第20页 |
(五) 强化和明确拒不接受地方人大环境监督者的法律责任 | 第20-21页 |
(六) 建立地方人大环境监督听证制度 | 第21-22页 |
(七) 公开收集环境监督信息和监督信息公开制度 | 第22页 |
(八) 环境监督方式程序化 | 第22页 |
四、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行政行为的监督 | 第22-24页 |
五、启动对环境司法监督 | 第24-28页 |
(一) 适用支持环境民事起诉制度以及简易环境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环境民事赔偿纠纷 | 第25页 |
(二) 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第25-26页 |
(三) 探索建立环境案件集团诉讼制度 | 第26-28页 |
写作经过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