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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研究

内容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11页
 (一) 选题缘起第8-9页
 (二) 研究方法第9-10页
 (三) 内容安排第10-11页
一、 寻衅滋事罪的历史与比较分析第11-20页
 (一) 寻衅滋事罪的概念第11-12页
 (二) 寻衅滋事罪历史考察第12-16页
  1. 中国古代刑律中关于寻衅滋事行为规定的考察第12-14页
  2. 建国后寻衅滋事罪的历史考察第14-16页
 (三) 寻衅滋事罪的比较法考察第16-20页
二、 “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价值分析第20-28页
 (一) “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法益界定第20-24页
  1. “社会秩序说”第20页
  2. “公共秩序说”第20-21页
  3. “具体法益说”第21页
  4. 本文观点第21-24页
 (二) 必要的回应:寻衅滋事罪的存废之争第24-28页
  1. 寻衅滋事罪“废除论”第24-25页
  2. 寻衅滋事罪“完善论”第25-26页
  3. 本文观点第26-28页
三、 “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行为要件第28-34页
 (一) “起哄闹事”的内涵第28-29页
 (二) “起哄闹事”的特征第29-30页
  1. 煽动性第29页
  2. 扩散性第29页
  3. 公然性第29-30页
 (三) 对在网络空间“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行为的辨析第30-34页
  1. 作为“没有根据的消息”的“虚假信息”第30-31页
  2. 虚假信息概念界定第31-32页
  3. 虚假信息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第32-34页
四、 “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空间要件第34-42页
 (一) 有关“公共场所”的概念梳理第34-35页
 (二) 公共场所的特征第35-37页
  1. 空间上的开放性第35-36页
  2. 用途上的公众性第36页
  3. 人员的聚集性或流动性第36页
  4. 人员的不特定性第36-37页
 (三) 《网络解释》引申出的问题:“网络空间”如何界定?第37-42页
  1. 认同“网络空间属于公共场所”的观点第37-39页
  2. 反对“网络空间属于公共场所”的观点第39页
  3. 本文观点第39-42页
五、 “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程度要件第42-46页
 (一) 何为“严重混乱”?第42页
 (二) 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界定第42-46页
六、 “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之完善建议第46-49页
 (一) 避免“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过度扩张第46-47页
 (二) 建构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立案标准”体系第47-49页
结语第49-50页
参考文献第50-53页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第53-54页
致谢第5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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