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第一章 民事执行救济概述 | 第10-20页 |
第一节 民事执行救济的涵义 | 第10-12页 |
一、救济的含义 | 第10页 |
二、民事执行救济的涵义 | 第10-12页 |
第二节 民事执行救济的特征 | 第12-14页 |
一、权利性 | 第12页 |
二、法定性 | 第12-13页 |
三、补救性 | 第13页 |
四、监督性 | 第13页 |
五、被动性 | 第13-14页 |
第三节 民事执行救济的功能 | 第14-15页 |
一、保护功能 | 第14页 |
二、监督功能 | 第14页 |
三、稳定社会功能 | 第14-15页 |
第四节 民事执行救济的类型 | 第15-20页 |
一、程序性民事执行救济 | 第16-17页 |
二、实体性民事执行救济 | 第17-18页 |
三、程序性民事执行救济与实体性民事执行救济的区别 | 第18-20页 |
第二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比较研究 | 第20-32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民事执行救济制度 | 第20-21页 |
一、英国 | 第20-21页 |
二、美国 | 第21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事执行救济制度 | 第21-28页 |
一、德国 | 第21-24页 |
二、日本 | 第24-26页 |
三、法国 | 第26-28页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民事执行救济制度 | 第28-30页 |
一、程序性民事执行救济 | 第28-29页 |
二、实体性民事执行救济 | 第29-30页 |
三、执行机关的设置 | 第30页 |
第四节 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评析 | 第30-32页 |
一、程序性民事执行救济与实体性民事执行救济相结合,给民事执行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全面、广泛的保护 | 第31页 |
二、民事执行机关设置较科学 | 第31-32页 |
第三章 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2-38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现状 | 第32-34页 |
一、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32-33页 |
二、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司法现状 | 第33-34页 |
第二节 我国现行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4-38页 |
一、我国现行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4-35页 |
二、我国现行民事执行实体性救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5-37页 |
三、我国民事执行救济机关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7-38页 |
第四章 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设想 | 第38-45页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制度的设想 | 第38-40页 |
一、加强对民事执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程序性权利的保护 | 第38-39页 |
二、明确“违反法律”中“法律”的范围 | 第39-40页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实体性救济制度的设想 | 第40-43页 |
一、将“案外人”“利害关系人”的称呼合为“第三人” | 第40页 |
二、明确规定案外人提出异议的事由 | 第40页 |
三、修改对待案外人异议的方式 | 第40-41页 |
四、修改对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的申请审判监督程序保护方式 | 第41页 |
五、增设债务人异议之诉 | 第41-43页 |
第三节 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机关设置的设想 | 第43-45页 |
一、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由执行机构的执行裁决部门负责 | 第43页 |
二、民事执行实体性救济由审判部门负责 | 第43-45页 |
结论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