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产前侵权(prenatal torts)综述 | 第9-23页 |
第一节 产前损害(prenatal injuries)之侵权救济概述 | 第9-10页 |
第二节 产前侵权发展之沿革及未出生儿权利的认定标准 | 第10-13页 |
一、拒绝为胎儿产前损害提供侵权救济——单一法律个体论(theSingle-entity) | 第10-11页 |
二、Bonbrest v.Kotz案——活着出生要件(the“born alive”rule)和可存活(viability)标准 | 第11-12页 |
三、对可存活标准的质疑 | 第12页 |
四、Kelly v.Gregory案——活着出生和受孕之时标准 | 第12-13页 |
第三节 产前侵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 第13-19页 |
一、产前侵权的概念 | 第13-14页 |
二、产前侵权的特征 | 第14页 |
三、产前侵权的分类 | 第14-19页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对象—产前侵权之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 | 第19-23页 |
一、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的界定 | 第20页 |
二、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的联系和区别 | 第20-21页 |
三、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的特征 | 第21-23页 |
第二章 不法出生侵权的法律适用 | 第23-35页 |
第一节 不法出生侵权概述 | 第23-24页 |
第二节 不法出生发展之沿革 | 第24-26页 |
一、司法上不愿认可不法出生之诉 | 第24-25页 |
二、Roe v.Wade案判决和知情同意理论影响 | 第25-26页 |
三、Jacobs v.Theimer:一个新的判例 | 第26页 |
第三节 不法出生侵权之典型案例分析 | 第26-28页 |
一、华盛顿最高法院判例—Harbeson v.Parke-Davis案 | 第26-27页 |
二、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判例—Keel v.Banach案 | 第27-28页 |
第四节 不法出生之侵权要件 | 第28-31页 |
一、义务及注意义务标准 | 第29-30页 |
二、义务的违反 | 第30页 |
三、近因和损害 | 第30-31页 |
第五节 不法出生侵权之损害赔偿 | 第31-35页 |
一、孩子抚养费之赔偿 | 第32页 |
二、精神损害赔偿 | 第32-35页 |
第三章 不法生命侵权的法律适用 | 第35-47页 |
第一节 不法生命侵权概述 | 第35-36页 |
第二节 不法生命侵权发展之沿革 | 第36-37页 |
第三节 不法生命侵权之典型案例分析 | 第37-41页 |
一、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判例——Turpin v.Sortini案 | 第38-39页 |
二、华盛顿最高法院判例——Harbeson v.Parke-Davis案 | 第39-41页 |
第四节 驳回不法生命之诉的理由之辨析 | 第41-43页 |
一、生命即使是缺陷的也未必优于不存在 | 第41页 |
二、比较残疾生命和“完全没有的不存在”以认定损害是可能的 | 第41-43页 |
第五节 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诉讼之赔偿关系 | 第43-47页 |
一、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诉讼之赔偿现状 | 第43页 |
二、在不充分的健康保健系统下(without sufficient health care system)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赔偿关系的处理 | 第43-47页 |
第四章 美国法上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法律适用之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借鉴 | 第47-53页 |
第一节 我国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诉讼的实例考察 | 第47-48页 |
一、父母以健康生育选择权侵权为由提起不法出生之诉 | 第47页 |
二、母亲先代表孩子以医疗事故人身损害为由提起不法生命之诉,被驳回后以自己名义提起不法出生之诉 | 第47-48页 |
第二节 美国法上不法出生和不法生命侵权法律适用之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借鉴 | 第48-53页 |
一、我国不法出生案的侵权法律适用及存在的问题 | 第48-50页 |
二、我国不法生命案的可诉性问题及侵权其法律适用 | 第50-52页 |
三、不法出生侵权和不法生命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7页 |
感谢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