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权利不争条款概述 | 第11-14页 |
第一节 定义 | 第11-12页 |
第二节 权利不争条款产生的原因 | 第12-14页 |
一、许可人(专利权人)寻求利益稳定的保证,减少诉讼风险 | 第12-13页 |
二、专利权人希望保证对专利权的独占地位 | 第13-14页 |
第二章 各国法律对权利不争条款的规定 | 第14-19页 |
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 第14页 |
第二节 欧盟法 | 第14-16页 |
第三节 美国法 | 第16-17页 |
第四节 日本法 | 第17-18页 |
第五节 德国法 | 第18-19页 |
第三章 我国"权利不争条款"相关立法及存在的问题 | 第19-25页 |
第一节 有关权利不争条款的立法 | 第19-22页 |
一、《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第19页 |
二、《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 | 第19-20页 |
三、《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 第20-22页 |
第二节 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22-25页 |
一、立法太过原则化,司法实践中不易执行 | 第22-23页 |
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不一致 | 第23-24页 |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合理之处 | 第24-25页 |
第四章 权利不争条款的立法建议 | 第25-43页 |
第一节 《合同法》的立法建议 | 第25-34页 |
一、《合同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应该允许专利许可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来加入权利不争条款 | 第25-27页 |
二、如果许可合同中的不争条款被认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则该条款本身应被视为无效,而非整个许可合同被视为无效 | 第27-30页 |
三、如被许可人挑战专利稳定性,《合同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应允许许可人(专利权人)加入解除合同的条款 | 第30-33页 |
四、《合同法》关于专利效力异议期间许可费支付的立法建议 | 第33-34页 |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立法建议 | 第34-43页 |
一、认定权利不争条款的效力应适用合理原则 | 第36-39页 |
二、判断合理性的适用标准 | 第39-43页 |
结论 | 第43-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8-49页 |
后记 | 第49-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