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0-12页 |
Abstract | 第12-15页 |
导论 | 第16-21页 |
一、研究动机与目的 | 第16-18页 |
二、研究范围与方法 | 第18-19页 |
三、研究架构 | 第19-21页 |
第一章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基础 | 第21-56页 |
第一节 金融消费者的定义 | 第21-26页 |
一、消费者的概念 | 第21-22页 |
二、金融消费者 | 第22-26页 |
第二节 金融消费者的权利 | 第26-37页 |
一、信息充分揭露 | 第27-29页 |
二、公平交易 | 第29-30页 |
三、自由选择 | 第30-32页 |
四、损害赔偿请求权 | 第32-35页 |
五、消费安全 | 第35-36页 |
六、金融消费者受教权 | 第36-37页 |
第三节 金融消费争议定义 | 第37-49页 |
一、欧美国家金融消费争议定义 | 第37-42页 |
二、亚洲主要国家(地区)金融消费争议定义 | 第42-44页 |
三、两岸金融消费争议定义 | 第44-49页 |
第四节 金融消费争议的产生 | 第49-50页 |
第五节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依据 | 第50-56页 |
一、契约自由 | 第50-51页 |
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 第51-52页 |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分析 | 第52-54页 |
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 第54-56页 |
第二章 主要国家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56-101页 |
第一节 美国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56-74页 |
一、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概念的形成 | 第56-59页 |
二、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建立 | 第59-64页 |
三、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特点 | 第64-65页 |
四、美国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 第65-74页 |
第二节 英国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74-89页 |
一、英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概念的形成 | 第74-75页 |
二、英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建立 | 第75-81页 |
三、英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特点 | 第81-83页 |
四、英国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 第83-89页 |
第三节 其他主要地区或国家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89-101页 |
一、欧盟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89-94页 |
二、日本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94-95页 |
三、新加坡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95-97页 |
四、澳大利亚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97-101页 |
第三章 两岸三地现行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 | 第101-118页 |
第一节 大陆地区 | 第101-104页 |
一、金融机构内部投诉渠道 | 第101页 |
二、金融监管部门的非讼解决机制:一行三会的制度 | 第101-102页 |
三、消费者协会或金融行业协会的调解机制 | 第102页 |
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法 | 第102-104页 |
第二节 台湾地区 | 第104-111页 |
一、过去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概说 | 第104页 |
二、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构—评议中心 | 第104-106页 |
三、金融消费争议处理程序 | 第106-111页 |
第三节 香港地区 | 第111-118页 |
一、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缘起 | 第111-112页 |
二、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 第112-113页 |
三、争议处理程序 | 第113-118页 |
第四章 国际金融消费争议的法律适用 | 第118-141页 |
第一节 国际金融消费契约行为准据法 | 第118-123页 |
一、法律行为方式的准据法 | 第118-119页 |
二、契约行为的实质准据法 | 第119-120页 |
三、金融消费涉外契约行为的适用标准 | 第120-123页 |
第二节 国际金融消费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 第123-130页 |
一、前言 | 第123页 |
二、侵权行为的立法原则 | 第123-128页 |
三、其他侵权行为—以台湾地区国际私法商品制作人责任为例 | 第128-130页 |
第三节 涉外消费行为国际条约的演进 | 第130-141页 |
一、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 第130-133页 |
二、1985年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 | 第133-139页 |
三、1998年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和可持续消费准则》 | 第139-141页 |
第五章 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 第141-170页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及相关学说见解的归纳 | 第141-143页 |
一、问题提出 | 第141-142页 |
二、相关学说见解的归纳 | 第142-143页 |
第二节 行为作成地说 | 第143-149页 |
一、行为作成地说的意义 | 第143-144页 |
二、行为作成地说的理论依据 | 第144-146页 |
三、行为作成地说的司法实践 | 第146-148页 |
四、行为作成地说的妥当性检讨 | 第148-149页 |
第三节 损害造成地说 | 第149-154页 |
一、损害造成地说的意义 | 第149-150页 |
二、损害造成地说的理论依据 | 第150-152页 |
三、损害造成地说的司法实践 | 第152-154页 |
第四节 选择决定说 | 第154-158页 |
一、选择决定说的意义 | 第154-155页 |
二、选择决定说的理论依据 | 第155页 |
三、选择决定说的司法实践 | 第155-157页 |
四、选择决定说的评析 | 第157-158页 |
第五节 分配说 | 第158-161页 |
一、分配说的意义 | 第158页 |
二、分配说的理论依据 | 第158-160页 |
三、分配说的评析 | 第160-161页 |
第六节 累积适用说 | 第161-162页 |
一、累积适用说的意义 | 第161页 |
二、累积适用说的理论依据 | 第161-162页 |
第七节 实质牵连说 | 第162-170页 |
一、实质牵连说的基本概念 | 第162-166页 |
二、我国台湾地区新立法应采“实质牵连说” | 第166-170页 |
建议大陆地区设立单一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代结论 | 第170-182页 |
一、现行大陆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制的缺陷 | 第170-172页 |
二、整合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必要性 | 第172-173页 |
三、立法模式 | 第173-175页 |
四、建立专责的金融消费处理机制 | 第175-178页 |
五、两岸金融消费争议处理相互承认机制的建议 | 第178-182页 |
参考文献 | 第182-195页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 | 第195-196页 |
后记 | 第196-19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