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5页 |
(一)问题的提出:一宗行政登记诉讼——为何村民否认自己曾作出的确认 | 第10-12页 |
(二)研究内容 | 第12-13页 |
(三)研究状况 | 第13页 |
(四)研究目的 | 第13页 |
(五)研究意义 | 第13页 |
(六)研究方法 | 第13-14页 |
(七)创新之处 | 第14-15页 |
第二章 “三旧改造”的概念和相关主体、原则 | 第15-22页 |
(一)“三旧改造”的概念 | 第15页 |
(二)“三旧改造”区域的特点 | 第15-16页 |
(1)改造主导性和推动性通常来自于政府 | 第15页 |
(2)“三旧改造”区域的改造工作具备从属性与被动参与性 | 第15-16页 |
(3)“三旧改造”在改造方式具备创新性和变动性 | 第16页 |
(4)“三旧改造”的现状在实践中困难重重 | 第16页 |
(三)村干部在相关法律中的界定及在土地征收中的行为研究 | 第16-20页 |
(1)村干部在相关法律中的界定 | 第16-17页 |
(2)村干部在土地征收中的行为研究 | 第17-19页 |
(4)“三旧改造”中村干部容易权利寻租的因素 | 第19-20页 |
(三)行政机关在“三旧改造”的职能及作用 | 第20-21页 |
(1)公共管理职能 | 第20页 |
(2)责任型政府 | 第20-21页 |
(3)服务型政府 | 第21页 |
(4)行政机关在“三旧改造”的作用 | 第21页 |
(四)民事合同履行的原则 | 第21-22页 |
第三章 加强规制原因——村干部腐败现象 | 第22-29页 |
(一)基于腐败因素导致合同失败 | 第22-23页 |
(二)村干部在“三旧改造”中与各方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 | 第23-26页 |
(1)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第23-24页 |
(2)村干部与基层行政机关的相互关系 | 第24页 |
(3)“三旧改造”地区村委选举竞争大 | 第24-25页 |
(4)村干部与被征地农民间的不一致利益 | 第25页 |
(5)村干部普遍文凭不高 | 第25-26页 |
(三)行政机关的行为分析 | 第26-27页 |
(四)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应当注意的 | 第27-29页 |
(1)行政机关处理“三旧改造”的登记行为应谨慎 | 第27-28页 |
(2)程序瑕疵可以造成重大问题。 | 第28-29页 |
第四章 加强规制原因——制度性漏洞被利用 | 第29-37页 |
(一)案件简述 | 第29-31页 |
(二)程序拖沓导致开发风险骤增 | 第31-32页 |
(三)村委会换届造成对待已成立合同的态度反复 | 第32-33页 |
(四)换届后村民委员会对待合同态度表现 | 第33-34页 |
(五)换届后的村委会行为分析 | 第34-35页 |
(六)应当在审判之外要注意的 | 第35-37页 |
(1)已经签订的合同履行不了的原因 | 第35-36页 |
(2)村委败诉,村委需要承担巨额违约金 | 第36页 |
(3)法院执行困难 | 第36-37页 |
第五章 强化前期规划,做好项目管理 | 第37-44页 |
(一)案件简述 | 第37页 |
(二)征收面临的困难 | 第37页 |
(三)开平市人民政府的应对方案 | 第37-39页 |
(1)政府重视,提前做定征收方案,考虑所有法律和行政问题,公开透明 | 第37-39页 |
(四)征收效果展示 | 第39-44页 |
(1)签约率高,投诉少 | 第39页 |
(2)成果展示 | 第39-44页 |
第六章 对完善“三旧改造”村干部行为规制的建议 | 第44-47页 |
(一)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重视村干部在“三旧改造”中的作用 | 第44页 |
(二)加强保障民生措施 | 第44-45页 |
(三)加强政府规划,通过制度形式防止村集体履行合同反复 | 第45页 |
(四)“三旧改造”项目开发要加强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尽可能避免程序瑕疵 | 第45-46页 |
(五)尽可能选择更规范有实力的大开发商 | 第46页 |
(六)一旦达成合同,工程进度要快,绝不拖泥带水 | 第46-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49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49-50页 |
致谢 | 第50-51页 |
附件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