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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一、绪论第11-16页
 (一) 选题的依据和研究的意义第11-13页
  1. 选题的依据第11-12页
  2. 研究的意义第12-13页
 (二) 研究综述第13-14页
  1. 已经基本达成的一致意见第13页
  2. 存在一些分歧第13页
  3.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面第13-14页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第14-15页
  1. 研究思路第14页
  2. 研究方法第14-15页
 (四) 预期的创新第15-16页
二、我国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的历史演变第16-20页
 (一) 土地征收申请人规定的历史演变第16-17页
 (二) 土地征收审批机关规定的历史演变第17-18页
 (三) 土地征收审批程序规定的历史演变第18-20页
三、我国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的特点第20-26页
 (一) 土地征收申请人规定的模式特点第20-21页
  1. 概括列举式第20页
  2. 概括式第20-21页
  3. 单一式第21页
 (二) 土地征收审批机关规定的特点第21-23页
  1. 审批机关的种类具有单一性第21-22页
  2. 审批机关的权力不具有受限制性第22页
  3. 审批机关具有一定的可分性第22-23页
 (三) 土地征收审批程序规定的特点第23-26页
  1. 行政主导的一阶段模式第23-24页
  2. 非公开与公开相结合第24页
  3. 审批程序中包含了征收目的认定和征收补偿确定事项第24-26页
四、我国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存在的缺陷第26-33页
 (一) 土地征收申请人的规定存在的缺陷第26-27页
  1. 土地征收申请人的范围泛化第26页
  2. 非国有组织和个人作为征收申请人时的地位不明第26-27页
 (二) 土地征收审批机关规定存在的缺陷第27-29页
  1. 征收目的认定的审批权主要集中于行政机关第27-28页
  2. 土地征收审批机关的级别过高第28页
  3. 审批机关的划分标准混乱混淆了审批权第28-29页
 (三) 土地征收审批程序规定存在的缺陷第29-33页
  1. 土地用途管制和征收目的认定审批程序相混合第29-30页
  2. 征收目的认定审批程序不公开第30-31页
  3. 欠缺有效的土地被征收人救济程序第31-33页
五、现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存在缺陷的原因第33-41页
 (一) 重公益轻私益的传统思维第33-36页
  1. 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理论第33-34页
  2. 我国实践中的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第34-35页
  3. 土地征收审批制度重公益轻私益第35-36页
 (二) 重效率轻公平的价值取向第36-38页
  1. 效率与公平关系理论第36页
  2. 我国实践中的效率与公平关系第36-37页
  3. 土地征收审批制度重效率轻公平第37-38页
 (三) 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的错误理念第38-41页
  1.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理论第38-39页
  2. 我国实践中的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关系第39-40页
  3. 土地征收审批制度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第40-41页
六、完善现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第41-46页
 (一) 统筹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第41-42页
  1. 国家中立原则第41页
  2.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第41-42页
  3. 公权的行使合理原则第42页
 (二) 兼顾效率与公平第42-44页
 (三) 平衡实体与程序正义第44-46页
  1. 个案平衡的原则第44页
  2. 价值位阶的原则第44页
  3. 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第44-46页
七、土地征收审批制度的具体改革措施第46-56页
 (一) 明确规定土地征收申请人的范围和地位第46-48页
  1. 恰当地规定土地征收申请人的范围第46-47页
  2. 清晰地规定非国有组织和个人作为征收申请人时的地位第47-48页
 (二) 合理设置审批机关及其审批权第48-50页
  1. 允许司法机关参与部分土地征收审批第48-49页
  2. 下放土地征收审批权到县级政府第49页
  3. 确立审批机关的划分标准第49-50页
 (三) 完善土地征收审批程序第50-56页
  1. 区分土地用途管制和征收目的认定审批程序第50-51页
  2. 强化征收目的认定审批程序的公开性第51-53页
  3. 设置土地征收审批救济机制第53-56页
结论第56-57页
参考文献第57-60页
致谢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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