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英文摘要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共同灾难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利益之争 | 第11-13页 |
(一) 被保险人利益中心主义 | 第11-12页 |
(二) 受益人利益中心主义 | 第12页 |
(三) 共同灾难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利益之平衡 | 第12-13页 |
二、新《保险法》(2009)施行前相关问题分析 | 第13-18页 |
(一) 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若干意见及评析 | 第13-15页 |
(二)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法律地位的分析 | 第15-16页 |
(三) 受益权与继承权两者关系的分析 | 第16-18页 |
三、对新《保险法》(2009)第42 条的考察 | 第18-21页 |
(一) 来源考察——《同时死亡统一法案》 | 第18-20页 |
(二) 理由考察 | 第20-21页 |
四、笔者之见:新《保险法》(2009)第42 条待完善之处 | 第21-25页 |
(一) 120 小时生存时长的规定 | 第21-22页 |
(二) 保单所有人制度 | 第22-23页 |
(三) 投保人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时的情形 | 第23-24页 |
(四) 保险法外的平衡措施 | 第24-25页 |
结语 | 第25-26页 |
参考文献 | 第26-28页 |
附录:美国《同时死亡统一法案》节选 | 第28-35页 |
致谢 | 第35-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