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目录 | 第5-6页 |
引言 | 第6-7页 |
第一部分 善意取得制度的渊源 | 第7-14页 |
(一) “以手护手”原则是善意取得制度的制度渊源 | 第7-9页 |
(二) 权利外观理论是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渊源 | 第9-12页 |
(三) 公示公信原则是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渊源 | 第12-14页 |
第二部分 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新理解 | 第14-23页 |
(一) “物权变动公式”下的善意取得制度 | 第15-19页 |
(二) 原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博弈中的制度衡平 | 第19-23页 |
第三部分 对传统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分析和改造 | 第23-39页 |
(一) 让与人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 | 第24-26页 |
(二)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 第26-27页 |
(三) 善意取得的标的物为动产,不动产物权不能善意取得 | 第27-32页 |
(四) 受让人须有偿取得标的物 | 第32-33页 |
(五) 标的物在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已经转移占有 | 第33-35页 |
(六) 标的物须为合法流通物 | 第35页 |
(七) 占有脱离物能否善意取得 | 第35-39页 |
第四部分 构建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 | 第39-47页 |
(一) 我国立法上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 | 第39-41页 |
(二) 我国建立善意取得制度的必要性 | 第41-44页 |
(三) 对我国建立善意取得制度的建议和补充 | 第44-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资料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