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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预售商品房抵押

导言第1-12页
第一章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受人享有权利的性质第12-17页
 第一节 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第13-14页
  一、 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第13页
  二、 预售合同具有确定性第13-14页
  三、 预售合同的价款专用第14页
 第二节 预购人获得的权利的性质第14-17页
  一、 预售商品房的期待效力第14-15页
  二、 商品房期待权与形成权、支配权的关系第15-17页
第二章 经登记的预售合同--债权物权化第17-20页
 一、 认为这种买受人期待权系债权第17-18页
 二、 认为这种买受人期待权系物权第18-19页
 三、 经登记的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期待权是物权化的债权第19-20页
第三章 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的客体第20-24页
 一、 期待权为抵押合同的客体的法律依据第20-22页
 二、 一般抵押标的必须具备的性能第22-23页
 三、 经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期待权的特征第23-24页
第四章 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的条件第24-30页
 第一节 预售商品房的相关法律法规第24-27页
  一、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第24-25页
  二、 上海市的规定第25-27页
 第二节 相关房地产抵押的条件第27-28页
  一、 在建工程的抵押第27-28页
  二、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第28页
 第三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与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第28-30页
  一、 同时抵押第28-29页
  二、 分别抵押第29-30页
第五章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效力第30-36页
 第一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目的第30-32页
 第二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性质第32-33页
 第三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效力第33-36页
  一、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担保关系的确定第33-34页
  二、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确定第34-36页
第六章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模式第36-40页
 第一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立法模式第36-38页
  一、 意思主义立法模式第36-37页
  二、 形式主义立法模式第37页
  三、 折衷主义立法模式第37-38页
 第二节 我国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的选择第38-40页
第七章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错误与赔偿第40-43页
 第一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错误第40-41页
 第二节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错误的赔偿第41-43页
第八章 完善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制度的建议第43-54页
 第一节 坚持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致,落实“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第43-44页
 第二节 防止同一物上不同人设立多重抵押第44-46页
 第三节 通过公证完善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制度第46-54页
  一、 当前我国的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制度第46-47页
  二、 公证制度引入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中第47-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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