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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的学理解释和有权解释

 摘要第1-7页
引言第7-9页
第一章 刑法解释概述第9-17页
 一、刑法解释的概念第9-10页
 二、刑法解释的方法第10-12页
  (一) 文理解释第10-11页
  (二) 论理解释第11-12页
 三、刑法解释的作用第12-14页
  (一) 阐明刑法条文的疑义,使刑法条文的含义明确化第13页
  (二) 阐释开放式或评价式刑法条文的含义,使刑法条文的含义具体化第13-14页
  (三) 弥补刑法漏洞、发展刑法,使刑法趋于完备、稳定第14页
 四、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第14-15页
 五、学理解释和有权解释第15-17页
第二章 非法行医罪的学理解释第17-33页
 一、对“医生执业资格”的解释第17-22页
  (一) 关于医生执业资格的几种解释第17-18页
  (二) 医师资格第18-19页
  (三) 医师执业注册第19-20页
  (四)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第20-21页
  (五) 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注册的统一第21-22页
 二、对“非法行医”的解释第22-26页
  (一) “医”的解释第23-24页
  (二) “行医”的解释第24-25页
  (三) “非法行医”的解释第25-26页
 三、对“情节严重”的解释第26-28页
 四、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解释第28-30页
  (一) 重伤标准说第28-29页
  (二) 医疗事故标准说第29-30页
  (三)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应当同时参考重伤标准和医疗事故标准第30页
 五、对“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解释第30-33页
第三章 非法行医罪的有权解释第33-42页
 一、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解释第33-38页
  (一)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第34-35页
  (二)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第35-36页
  (三)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第36-37页
  (四)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第37页
  (五)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第37-38页
 二、对“情节严重”的解释第38-41页
  (一) 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第38-39页
  (二)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第39页
  (三)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第39-40页
  (四)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第40页
  (五)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第40-41页
 三、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解释第41-42页
第四章 非法行医罪的学理解释和有权解释的关系第42-46页
 一、非法行医罪的学理解释和有权解释的区别第42-44页
  (一) 解释形式的区别第42-43页
  (二) 解释范围的区别第43页
  (三) 解释深度的区别第43-44页
  (四) 解释效力的区别第44页
 二、非法行医罪的学理解释和有权解释的联系第44-46页
  (一) 互补关系第44-45页
  (二) 批判关系第45-46页
结论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49页
致谢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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