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导言 | 第9-14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页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9-10页 |
三、选题背景 | 第10-11页 |
四、文献综述 | 第11-14页 |
第一章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结构 | 第14-22页 |
第一节 企业资产证券化界定及立法现状 | 第14-17页 |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第14页 |
二、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与其他类别资产证券化的区别 | 第14-16页 |
三、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立法现状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我国首单企业资产证券化违约项目的法律关系分析 | 第17-22页 |
一、基础资产买卖关系 | 第18页 |
二、基础资产质押关系 | 第18-19页 |
三、第三方担保关系 | 第19页 |
四、资产管理合同之委托代理关系 | 第19-20页 |
五、其他专项服务法律关系 | 第20-22页 |
第二章 企业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类型化 | 第22-30页 |
第一节 我国首单企业资产证券化违约项目的违约原因分析 | 第22-26页 |
一、基础资产现金流预测的偏差 | 第22-23页 |
二、专项计划的资金监管的漏洞 | 第23-24页 |
三、差额补足义务的资金来源与基础资产的混同 | 第24页 |
四、基础资产质权行权的障碍 | 第24-25页 |
五、外部担保人偿债能力不足 | 第25-26页 |
第二节 企业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识别 | 第26-30页 |
一、构建基础资产池的法律风险 | 第26-27页 |
二、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风险 | 第27-28页 |
三、设计增信措施的法律风险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构建基础资产池的法律风险防范 | 第30-38页 |
第一节 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法律原理 | 第30-34页 |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要求 | 第30-31页 |
二、收费收益权的法律性质 | 第31-33页 |
三、大桥通行费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法律瑕疵 | 第33-34页 |
第二节 基础资产法律制度完善建议 | 第34-38页 |
一、细化可证券化资产的法定标准 | 第34-35页 |
二、加强现金流归集监督 | 第35-36页 |
三、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监管 | 第36-38页 |
第四章 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风险防范 | 第38-44页 |
第一节 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原理 | 第38-40页 |
一、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特征 | 第38-39页 |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组织形式及法律障碍 | 第39-40页 |
第二节 特殊目的载体中的制度完善 | 第40-44页 |
一、创设双SPV模式的法律可行性 | 第40-41页 |
二、允许设立特殊目的公司 | 第41-42页 |
三、确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独立法律地位 | 第42-44页 |
第五章 设计增信措施的法律风险防范 | 第44-51页 |
第一节 各类增信措施的法律原理 | 第44-48页 |
一、结构分层中的先取得权 | 第44-45页 |
二、基础资产质押 | 第45-47页 |
三、第三方担保与差额补偿承诺 | 第47-48页 |
第二节 增信措施涉及的制度完善 | 第48-51页 |
一、落实差额补足义务资金来源 | 第48-49页 |
二、提高外部增信担保人标准 | 第49页 |
三、明确权利质权的行权方式 | 第49-51页 |
结语 | 第51-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