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前言 | 第15-17页 |
第一章 破产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的理论依据 | 第17-25页 |
第一节 破产重整强制批准制度的价值 | 第17-20页 |
一、抑制投机行为,降低重整计划通过成本 | 第17-19页 |
二、审查重整计划公平性,防止异议人利益受损 | 第19页 |
三、平衡破产重整中利益关系人之间博弈力量 | 第19-20页 |
第二节 破产重整强制批准制度的合理性基础 | 第20-25页 |
一、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 第21-22页 |
二、重整价值得到公平地分配 | 第22-25页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的困境 | 第25-40页 |
第一节 法院强制批准权有滥用之嫌 | 第25-30页 |
一、最低限度接受规定沦为具文 | 第25-27页 |
二、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异化为压制异议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工具 | 第27-30页 |
第二节 适用规范未能确保重整价值公平分配 | 第30-37页 |
一、清算价值标准对异议普通债权人的潜在压制 | 第30-32页 |
二、重整价值分配模式偏离绝对优先原则 | 第32-36页 |
三、对持异议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不充分 | 第36-37页 |
第三节 程序上未能提供有效的协商平台 | 第37-40页 |
一、二次表决机制失效 | 第37-38页 |
二、重整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 第38-40页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强制批准制度原则之再审视 | 第40-50页 |
第一节 最低限度接受原则 | 第40-42页 |
一、最低限度接受原则明确之必要 | 第40-41页 |
二、最低限度接受原则之立法表达 | 第41-42页 |
第二节 最大利益原则 | 第42-44页 |
一、最大利益原则之理论修正 | 第42-44页 |
二、最大利益原则与绝对优先原则之衔接 | 第44页 |
第三节 绝对优先原则 | 第44-50页 |
一、绝对优先原则的理论内涵与价值 | 第44-46页 |
二、绝对优先原则的“软化” | 第46-48页 |
三、绝对优先原则应与破产重整有因性相契合 | 第48-50页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之完善建议 | 第50-57页 |
第一节 细化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条件,防止法院滥用强裁权 | 第50-53页 |
一、实体性规范上细化最低限度接受规则 | 第50-51页 |
二、清算价值标准定位于重整计划批准的一般规定 | 第51-52页 |
三、落实绝对优先原则,公平分配重整价值 | 第52-53页 |
第二节 完善强制批准程序,形成有效的破产重整谈判机制 | 第53-57页 |
一、完善二次协商程序 | 第53-54页 |
二、建立异议听证机制 | 第54-55页 |
三、健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规则 | 第55-57页 |
结语 | 第57-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2页 |
致谢 | 第62-63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