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导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刑事视野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位 | 第12-24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含义 | 第12-13页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分类 | 第13-16页 |
一、民法上的分类争议 | 第13-14页 |
二、刑法上的分类选择 | 第14-15页 |
三、刑法上分类的意义 | 第15-16页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入罪的现实必要性 | 第16-19页 |
第四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涉罪的特点 | 第19-24页 |
一、“共同犯罪”的多发 | 第19-20页 |
二、意思联络的弱化 | 第20页 |
三、参与型地位为主 | 第20-22页 |
四、参与主体的复杂 | 第22-24页 |
第二章 涉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 | 第24-34页 |
第一节 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中心的犯意分析 | 第24-26页 |
一、传统理论下的共同故意 | 第24页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的认定 | 第24-25页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犯意前置 | 第25-26页 |
第二节 意思联络认定的困境 | 第26-28页 |
一、我国传统共同犯罪理论中的意思联络 | 第26-27页 |
二、涉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犯罪中的意思联络 | 第27-28页 |
第三节 意思联络认定的路径 | 第28-34页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的多主体间意思联络的区别 | 第28-29页 |
二、意思联络在片面共犯与涉网络服务提供者犯罪间的差异 | 第29-30页 |
三、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多犯罪主体间的意思联络认定 | 第30-34页 |
第三章 涉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犯罪中的共同行为 | 第34-45页 |
第一节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犯罪中共同行为的解读 | 第34-36页 |
一、共同犯罪参与者间共同行为的分离 | 第34-35页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帮助行为的地位提升 | 第35页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行为的普遍化 | 第35-36页 |
第二节 主从行为辨析的僵局 | 第36-39页 |
一、共犯从属性的通说地位 | 第36-37页 |
二、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从行为认定 | 第37-39页 |
第三节 共同行为的解决途径 | 第39-45页 |
一、最小限度从属性说的探讨 | 第39-41页 |
二、帮助行为实行化的不适 | 第41-42页 |
三、技术措施不作为的尝试 | 第42-45页 |
第四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入罪的整体性思考 | 第45-52页 |
第一节 法律理念的树立 | 第45-48页 |
一、技术中立原则的平衡 | 第45-46页 |
二、刑事谦抑原则的适度 | 第46-47页 |
三、刑事保障原则的介入 | 第47-48页 |
第二节 入罪必要性的再解读 | 第48-49页 |
第三节 入罪理论的渐进性思考 | 第49-52页 |
结语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7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7-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