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 社区矫正概述 | 第9-16页 |
(一) 社区的概念 | 第9-10页 |
(二) 社区矫正概念 | 第10-13页 |
(三) 社区矫正的主体分类 | 第13-16页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立法视角下的主体问题 | 第16-18页 |
(一) 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地位未能得到法律确认 | 第16页 |
(二)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强制羁押措施权力的缺失 | 第16-18页 |
三、 社区矫正实践中折射出的主体问题 | 第18-22页 |
(一) 社区组织、社区矫正志愿者参与程度不高 | 第18-19页 |
(二) 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稳定性欠佳、专业性不足 | 第19-20页 |
(三) 社区矫正未能发掘家庭成员参与的重要作用 | 第20-21页 |
(四) 社区矫正监督主体监督力度不够 | 第21-22页 |
四、 构建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主体的若干思考 | 第22-31页 |
(一) 加强我国社区矫正相关立法 | 第22-26页 |
(二) 设置社区管理科作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 | 第26-27页 |
(三) 设置“社区矫正官”,明确社区矫正官身份 | 第27页 |
(四) 以社会工作者为矫正恢复工作的主体 | 第27-28页 |
(五) 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监督主体作用 | 第28-29页 |
(六)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辅助主体作用 | 第29-31页 |
结论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5页 |
作者简介 | 第35-36页 |
致谢 |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