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准格尔公司债转股后出现的问题与我国政策性债转股的实践 | 第10-14页 |
(一) 准格尔公司债转股简介 | 第10-11页 |
(二) 准格尔公司债转股后出现的问题 | 第11-12页 |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名无实 | 第11页 |
2、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名存实亡 | 第11-12页 |
3、债转股的后续工作无法开展 | 第12页 |
(三) 我国政策性债转股的实践 | 第12-14页 |
二、政策性债转股企业债转股后产生问题的成因 | 第14-18页 |
(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立法上的先天不足使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意识不到位 | 第14-15页 |
(二) 债转股政策价值取向上的偏差使资产管理公司股东权缺失 | 第15页 |
(三) 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不确定性导致其怠于行使其在债转股企业的股东权利 | 第15-17页 |
(四) 债转股原企业没有充分尊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企业的股东权利 | 第17-18页 |
三、对政策性债转股资产管理公司出资及股东权利的法律思考 | 第18-24页 |
(一) 我国债转股政策与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上的争议 | 第18-19页 |
(二) 政策性债转股企业股东资格、股东权利的法律界定 | 第19-21页 |
(三) 国外处理不良资产的法律制度借鉴 | 第21-22页 |
1、国外处理不良资产过程中的债转股简述 | 第21-22页 |
2、国外法律规定债转股实施的条件和程序 | 第22页 |
(四) 资产管理公司在政策性债转股过程中的法律地位与应享有的股东权利 | 第22-24页 |
四、增强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企业中股东权利意识的建议和对策 | 第24-28页 |
(一) 完善相关立法,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完全自治的市场主体 | 第24页 |
(二) 财政部与资产管理公司需政企分开 | 第24-25页 |
(三) 废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参与债转股企业日常经营的规定,切实完善债转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 第25-26页 |
(四) 要通过市场的方式来推动我国政策性债转股的完善 | 第26页 |
(五) 要修正债转股政策中要求债转股企业回购股权的规定 | 第26-28页 |
结语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31页 |
致谢 | 第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