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存在意义 | 第9-12页 |
第一节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9-10页 |
一、商标权与商誉的关系 | 第9页 |
二、商标的功能价值理论 | 第9-10页 |
三、商标注册制度带来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 第10页 |
第二节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 第10-12页 |
一、我国目前大量存在“注而不用”的现状 | 第10-11页 |
二、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积极意义 | 第11-12页 |
第二章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撤销条件 | 第12-19页 |
第一节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中的“商标使用” | 第12-17页 |
一、真实使用 | 第12-13页 |
二、公开使用 | 第13-14页 |
三、注册人或注册人控制、同意下的使用 | 第14-15页 |
四、注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下的使用 | 第15-16页 |
五、商标法意义的使用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期限的计算 | 第17-19页 |
第三章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特别问题研究 | 第19-24页 |
第一节 不使用的撤销 | 第19-22页 |
一、对仅在部分核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的认定 | 第19页 |
二、对使用非核准注册商标的认定 | 第19-20页 |
三、对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认定 | 第20-21页 |
四、来料加工、赠品行为等特殊使用形式的认定 | 第21页 |
五、广告宣传、展览等行为的认定 | 第21-22页 |
第二节 正当理由抗辩 | 第22-24页 |
一、因破产未来得及使用的情况 | 第22-23页 |
二、因政策性原因未使用的情况 | 第23页 |
三、有明确使用意图的情况 | 第23页 |
四、因其他原因未使用的情况 | 第23-24页 |
第四章 新《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改进亮点 | 第24-27页 |
第一节 明确“商标使用”的概念 | 第24页 |
第二节 删除“责令限期改正”前置程序 | 第24-25页 |
第三节 明确“没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概括 | 第25页 |
第四节 明确撤销裁决的溯及时间 | 第25页 |
第五节 确立了“未使用不予赔偿”制度 | 第25-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30页 |
致谢 | 第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