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第1章 引言 | 第9-13页 |
1.1 选题背景 | 第9-10页 |
1.2 文献综述 | 第10-11页 |
1.3 实践意义 | 第11-13页 |
第2章 案情概要 | 第13-15页 |
2.1 基本案情 | 第13-14页 |
2.2 法院审理结果 | 第14-15页 |
第3章 争议焦点 | 第15-17页 |
3.1 如何确定大毅地块的权属及其价值鉴定基准日 | 第15页 |
3.2 如何认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 第15-16页 |
3.3 犯罪成本是否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 第16页 |
3.4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诈骗罪以及是否区分主从犯 | 第16页 |
3.5 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 第16-17页 |
第4章 案件评析 | 第17-31页 |
4.1 关于大毅地块的权属及其价值鉴定基准日期的确定 | 第17-20页 |
4.1.1 大毅地块仍属于国有资产 | 第17-18页 |
4.1.2 价值鉴定基准日期应以登记到中山大毅公司名下的日期为准 | 第18-20页 |
4.2 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具体认定 | 第20-23页 |
4.2.1 叶某取得大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 第20-22页 |
4.2.2 叶某为台耀公司追回购地差价款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 第22-23页 |
4.3 犯罪成本不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 第23-24页 |
4.4 关于贪污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及主从犯的区分 | 第24-27页 |
4.4.1 叶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而非诈骗罪 | 第24-26页 |
4.4.2 对叶某、程某不应区分主从犯 | 第26-27页 |
4.5 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关于“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认定 | 第27-31页 |
4.5.1 关于市场价格的确定 | 第27-28页 |
4.5.2 关于“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认定 | 第28-31页 |
结论 | 第31-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5页 |
致谢 | 第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