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目录 | 第7-8页 |
一、生物剽窃概述 | 第8-12页 |
(一) 生物剽窃的定义 | 第8页 |
(二) 我国作为生物剽窃受害国的典型案例 | 第8-10页 |
1. 我国的猕猴桃资源被新西兰无偿利用 | 第9页 |
2. 美国“窃取”我国大豆基因并妄想申请专利权 | 第9-10页 |
(三) 遏制生物剽窃行为的必要性 | 第10-12页 |
1. 生物剽窃是盗窃行为,严重侵犯资源所有国的利益 | 第10-11页 |
2. 遏制生物剽窃行为有利于保护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 第11页 |
3. 遏制生物剽窃行为有利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 | 第11-12页 |
二、遏制生物剽窃的法律途径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 第12-15页 |
(一) 遏制生物剽窃行为的法律途径 | 第12页 |
1. 确立遗传资源的国家主权 | 第12页 |
2. 建立有效的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机制 | 第12页 |
(二) 我国的立法现状 | 第12-15页 |
1. 关于遗传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规定不明确 | 第12-13页 |
2. 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相关法律基本空白 | 第13页 |
3. 我国与遗传资源有关的知识产权立法 | 第13-15页 |
三、我国遏制生物剽窃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15-26页 |
(一) 建立专门的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法律 | 第15-24页 |
1. 我国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立法进程 | 第15-16页 |
2. 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立法模式 | 第16-24页 |
(1) 现有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立法模式的类型 | 第16-17页 |
(2) 我国关于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17-19页 |
(3) 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内容的构成 | 第19-24页 |
① 立法的目的 | 第19页 |
② 立法的原则 | 第19-21页 |
③ 立法的适用范围 | 第21-22页 |
④ 建立统一的主管部门 | 第22页 |
⑤ 立法的主要内容:事先知情同意──同意获取──共同商定条件──惠益分享 | 第22-24页 |
(二) 其他相关法律的完善 | 第24-26页 |
1. 与遗传资源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完善 | 第24-25页 |
(1) 适当增加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规定 | 第24页 |
(2) 适当在《专利法》中增加披露的内容 | 第24-25页 |
2. 国际法上的完善 | 第25-26页 |
(1) 积极参加国际会议,争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 第25页 |
(2) 积极制定区域性的协定 | 第25-26页 |
结语 | 第26-27页 |
参考文献 | 第27-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