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一.执行救济的必要性 | 第8-13页 |
(一) 法理之维:有权利必有救济 | 第8-9页 |
(二) 现实之维:对执行瑕疵的规制 | 第9-12页 |
(三) 系统论之维:执行行为的内部制约与整体平衡 | 第12-13页 |
二.借鉴与思考:以我国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救济制度为蓝本 | 第13-23页 |
(一) 程序上的执行救济 | 第13-16页 |
1.声请和声明异议 | 第13-14页 |
2.抗告 | 第14-15页 |
3.参与分配异议 | 第15-16页 |
(二) 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 第16-21页 |
1.债务人异议之诉 | 第16-19页 |
2.第三人异议之诉 | 第19-20页 |
3.参与分配之诉 | 第20-21页 |
(三) 对执行救济体系的思考 | 第21-23页 |
1.执行救济制度的构建与执行机构设置密切相关 | 第21-22页 |
2.实体上的执行救济与程序上的执行救济是有区别的 | 第22页 |
3.执行救济程序必须强调程序主体主义 | 第22-23页 |
三.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 第23-34页 |
(一) 案外人异议制度的现状 | 第24-27页 |
1.设立案外人异议的必要性 | 第24-25页 |
2.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条件 | 第25-26页 |
3.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处理程序 | 第26-27页 |
(二) 案外人异议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27-34页 |
1.案外人异议的规定不能体现其诉的性质 | 第28-29页 |
2.没有明确案外人诉讼地位 | 第29-30页 |
3.案外人异议本身无法规制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 | 第30-32页 |
4.执行救济理念阙如 | 第32-33页 |
5.案外人异议内容比较混乱 | 第33-34页 |
四.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 | 第34-40页 |
(一).树立执行救济理念 | 第35-36页 |
(二).执行救济模式的选择 | 第36-37页 |
(三).程序上的执行救济的设立 | 第37-38页 |
(四).完善案外人异议制度,构建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 第38-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参考书目 | 第41-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