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3页 |
引言 | 第13页 |
一、举证时限制度概述 | 第13-22页 |
(一) 举证时限制度的涵义 | 第14页 |
(二) 举证时限制度的根据和目的 | 第14-15页 |
(三) 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规定 | 第15-17页 |
1. 举证时限的临界点问题及其他问题 | 第15-17页 |
2. 举证时限制度的法律后果及与举证时限制度相关的问题 | 第17页 |
(四) 举证时限制度的缺陷分析 | 第17-18页 |
(五) 举证时限制度的运行环境 | 第18-20页 |
(六) 举证期限的性质 | 第20-21页 |
(七) 举证期限的确定 | 第21-22页 |
二、举证时限制度之法理基础和价值评析 | 第22-28页 |
(一) 举证时限制度之法理基础分析 | 第22-24页 |
(二) 举证时限制度的价值评析 | 第24-28页 |
三、我国举证时限制度之现状分析 | 第28-32页 |
(一) 我国民事诉讼中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 | 第28-30页 |
(二) 举证时限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0-32页 |
四、对境外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考察 | 第32-35页 |
五、举证时限制度具体适用问题之分析 | 第35-40页 |
(一) 管辖权异议期间应否包含在举证期间内 | 第36页 |
(二) 对于公告案件怎样确认举证期限 | 第36-37页 |
(三) 约定的举证时限能否改变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时限 | 第37页 |
(四) 举证时限届满后能否申请鉴定 | 第37-38页 |
(五) 举证期限届满后能否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 | 第38-40页 |
六、举证时限制度研究缺陷分析 | 第40-42页 |
(一) 偏离民事诉讼目的,缺失举证时限保障机制 | 第40-41页 |
(二) 诉讼请求时限、主张时限与举证时限的关系没有搞清 | 第41页 |
(三) 举证时限制度比较研究欠全面,容易引起误导 | 第41-42页 |
七、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 第42-48页 |
(一) 宏观层面上的完善 | 第43-45页 |
1. 注重诉讼效率,加快立法脚步 | 第43-44页 |
2. 完善审前准备程序,建立配套的诉讼制度 | 第44-45页 |
(二) 微观层面上的完善 | 第45-48页 |
1. 明确立案庭为收录和进行证据交换的部门 | 第45页 |
2. 修改完善指定和协商举证时限,设置法定举证时限 | 第45-46页 |
3. 强化证据失权制度,对“新的证据”重新作出界定 | 第46页 |
4. 完善证据的交换和排除规则 | 第46-47页 |
5. 丰富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提高法律保障水平 | 第47页 |
6. 设置答辩失权制度 | 第47-48页 |
7. 对《规定》第34条第2款的修改完善 | 第48页 |
结语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