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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持卡人权益法律保护之反思--以社会法学为视角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3页
 一、研究目的及命题第10页
 二、研究现状及本文的创新第10-11页
 三、本文中社会法的界定第11-13页
第一部分 损害信用卡持卡人权益的主要情形第13-21页
 一、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不公平条款第14-19页
  (一) 抗辩权阻断条款第14-15页
  (二) 冒用风险转嫁条款第15-17页
  (三) 循环信用利息条款第17-18页
  (四) 信用额度条款第18-19页
 二、发卡银行对信用卡使用中的必要信息披露不足第19-20页
 小结第20-21页
第二部分 公法对信用卡持卡人权益的保护第21-25页
 一、公法保护持卡人权益的方式第21-22页
 二、公法保护方式的不足第22-24页
 小结第24-25页
第三部分 私法对信用卡持卡人权益的保护第25-32页
 一、私法对持卡人保护的理论基础第25-28页
  (一) 个人主义法律观第25页
  (二) 私法对人的主体特征的认识第25-28页
  (三) 以权利为重心的保护第28页
 二、私法对持卡人权益保护的具体制度第28-31页
  (一) 意思表示及法律行为制度提供的变更或撤销权第29-30页
  (二) 一般条款对发卡银行与持卡人权利义务的平衡第30页
  (三) 信用卡格式合同的私法规制第30-31页
 小结第31-32页
第四部分 持卡人权益私法保护的社会法反思第32-46页
 一、分析工具——集体主义法律观第32-33页
 二、对持卡人主体特征的再认识第33-41页
  (一) 从抽象平等之人到适度具体之人——以信用卡使用信息披露为例第33-36页
  (二) 从理性智慧之人到感性愚钝之人——以信用卡持卡人不附理由的撤回权为例第36-38页
  (三) 从个体之人到集体之人——以抗辩权阻断条款为例第38-41页
 三、对以权利为重心保护模式的矫正——义务重心模式第41-45页
  (一) 以权利为重心的保护模式之不足第41-43页
  (二) 以义务为重心的保护模式第43-45页
 小结第45-46页
结论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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