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物权论文

论股权善意取得中“善意”的认定

内容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8页
引言第10-13页
一、股权善意取得“善意”认定之困境第13-18页
    (一)直接参照《物权法》106条适用存在的问题第13-14页
    (二)“善意”认定的外观问题第14-16页
    (三)“善意”判断的时点问题第16-17页
    (四)“善意”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第17-18页
二、股权善意取得“善意”认定前提:明确权利外观第18-27页
    (一)德国法上股权权利外观的改造经验第19-21页
    (二)我国法上股权权利外观的确定第21-27页
三、股权善意取得“善意”认定标准的探讨第27-33页
    (一)德国法上的“善意”认定之经验第27-28页
    (二)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认定之经验第28-31页
    (三)股权善意取得“善意”判断的标准第31-33页
四、股权善意取得“善意”认定的具体考察因素第33-43页
    (一)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第34-35页
    (二)合理对价第35-39页
    (三)必要的调查义务第39-42页
    (四)“善意”认定的判断时点第42-43页
五、股权善意取得中“善意”证明的举证责任分配第43-47页
    (一)“善意”举证的通常做法:举证责任倒置第44-45页
    (二)股权善意取得中的“善意”认定不应完全适用反推技术第45页
    (三)股权善意取得“善意”举证责任分配的优化第45-47页
结语第47-48页
参考文献第48-52页
致谢第52页

论文共5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制度研究
下一篇:我国名誉权司法保护中的公众人物理论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