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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直播著作权问题研究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5页
导论第8-16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8-9页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第9页
    三、文献综述第9-13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3-14页
    五、论文结构第14-15页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第15-16页
第一章 游戏直播所涉著作权争议第16-20页
    第一节 原始游戏画面的定性之争第16-17页
    第二节 游戏玩家操作画面定性之争第17-18页
    第三节 游戏直播行为的侵权问题探讨第18-20页
第二章 游戏画面定性分析第20-35页
    第一节 原始游戏画面定性第20-28页
        一、原始游戏画面可单独构成作品第21-22页
        二、原始游戏画面可归入类电作品类别第22-25页
        三、原始游戏画面不是美术或汇编作品第25-28页
    第二节 游戏玩家操作画面定性第28-35页
        一、游戏玩家操作画面不构成作品的情形第28-32页
        二、游戏玩家操作画面构成作品的情形第32-33页
        三、玩家操作画面的独创性受游戏独创空间影响第33-35页
第三章 游戏直播行为侵权问题探讨第35-45页
    第一节 前置问题:游戏玩家行为分析第35-37页
        一、玩家操作行为不是表演行为第35-36页
        二、一般情况下玩家操作行为无著作权法上的意义第36-37页
    第二节 游戏直播行为定性分析第37-40页
        一、游戏直播行为是受专有权控制的兜底行为第37-39页
        二、游戏玩家作为直播者与游戏著作权人间的权利冲突第39页
        三、其他主体作为直播者与游戏著作权人、玩家间的权利冲突第39-40页
    第三节 游戏直播对于原始游戏画面利用行为属合理使用第40-45页
        一、游戏直播使用作品的目的与性质第41-42页
        二、游戏作品的性质及使用所占游戏作品的数量和实质程度第42-43页
        三、游戏直播行为对游戏市场或价值的影响第43-45页
第四章 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解决第45-50页
    第一节 现有著作权框架下的解决途径第45-47页
        一、原始游戏画面归入类电作品进行保护第45页
        二、特殊情形下玩家操作画面可能作为作品保护第45-46页
        三、游戏直播行为受“其他权利”规制第46页
        四、游戏直播对游戏开发者及游戏玩家的游戏画面侵权第46-47页
        五、游戏直播行为对原始游戏画面的利用构成合理使用第47页
    第二节 处理游戏直播所涉问题的完善建议第47-50页
        一、《著作权法》确立“视听作品”该作品类别第48页
        二、扩张解释《著作权法》中的“广播权”第48页
        三、注重区分游戏直播中一般性与特例问题第48-50页
结语第50-51页
参考文献第51-55页
后记第55-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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