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房交易欺诈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中文摘要 | 第8-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一、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第13-19页 |
(一) 惩罚性赔偿的性质 | 第13-15页 |
1、主要观点 | 第13-14页 |
2、本文观点 | 第14-15页 |
(二) 惩罚性赔偿的功能 | 第15-16页 |
1、惩罚功能 | 第15页 |
2、威慑功能 | 第15-16页 |
3、激励功能 | 第16页 |
(三)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16-19页 |
1、英国最先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 第16-17页 |
2、美国将惩罚性赔偿制度迅速发展 | 第17-18页 |
3、德国明确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态度 | 第18-19页 |
4、法国通过民法典的改革引入惩罚性赔偿 | 第19页 |
5、我国台湾地区将惩罚性赔偿纳入法律规定 | 第19页 |
二、我国法律对商品房交易欺诈行为的规定及适用 | 第19-27页 |
(一) 商品房交易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 第19-24页 |
1、《消法》与《解释》的规定差异 | 第20-21页 |
2、《解释》的规定缺陷 | 第21-24页 |
(二) 我国商品房交易欺诈行为的司法实践 | 第24-27页 |
1、欺诈行为的法律适用分析 | 第24-26页 |
2、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困境 | 第26-27页 |
三、商品房交易欺诈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27-33页 |
(一) 基于法律的形式角度分析 | 第28-30页 |
1、对相关概念的形式分析 | 第29-30页 |
2、形式角度分析的缺陷 | 第30页 |
(二) 基于法律的功能角度分析 | 第30-33页 |
1、法律的形式与功能的关系 | 第31页 |
2、功能角度的语境化分析 | 第31-33页 |
四、商品房交易中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完善建议 | 第33-42页 |
(一) 明确法律适用位阶,确定法律效力层级 | 第33-34页 |
1、明确《消法》与《解释》的法律效力层次 | 第33-34页 |
2、《解释》的内容应顺应时代变化予以修改 | 第34页 |
(二) 严格《解释》适用条件,防止权利滥用 | 第34-35页 |
1、请求主体仅为消费型的自然人 | 第34-35页 |
2、适用于消费型住房的买卖 | 第35页 |
3、出卖人主观上应具有营利目的 | 第35页 |
(三) 扩大《解释》适用范围,覆盖法律规定盲区 | 第35-37页 |
1、采用“列举+兜底条款”的形式扩大适用范围 | 第35-36页 |
2、“兜底条款”的具体设定方式 | 第36-37页 |
(四) 放宽主观要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 第37-40页 |
1、将重大过失纳入主观要件 | 第37-38页 |
2、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 第38-40页 |
(五) 细化赔偿标准,统一裁判的尺度 | 第40-42页 |
1、确定《解释》中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起点与上限 | 第40页 |
2、将实际损失作为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准 | 第40-41页 |
3、坚持个案平衡的法律原则 | 第41-42页 |
结语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