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9-21页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9-11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9-11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11页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第11-14页 |
一、“瑕疵出资”的概念明晰 | 第12-13页 |
二、“表决权限制”的涵义 | 第13-14页 |
第三节 理论基础 | 第14-16页 |
一、瑕疵出资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 | 第14页 |
二、对《公司法》第42条采认缴说解释 | 第14-16页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第16-21页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第16-17页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17-21页 |
第二章 我国限制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的必要性 | 第21-33页 |
第一节 限权式规制于我国股东出资规制制度的必要性 | 第21-29页 |
一、我国现行股东出资规制制度的构成 | 第21-24页 |
二、前端控制的缺失加大后续规制的压力 | 第24-26页 |
三、限权式规制在我国后续规制中具有重要作用 | 第26-29页 |
第二节 表决权限制于健全后续规制的必要性 | 第29-33页 |
一、表决权限制乃限权式规制有效运转之保障 | 第29-30页 |
二、表决权限制对补救式规制的缺陷具有重要弥补作用 | 第30-31页 |
三、表决权限制有助于提高失权式规制的可适用性 | 第31-33页 |
第三章 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限制的路径探索及其正当性论证 | 第33-45页 |
第一节 两种路径之争 | 第33-34页 |
一、完全公司自治型路径的主张 | 第33页 |
二、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结合型路径的主张 | 第33-34页 |
第二节 由两种路径引申的正当性论证 | 第34-42页 |
一、股东的表决权可以进行限制 | 第34-36页 |
二、公司自治限制的正当性论证 | 第36-40页 |
三、司法干预限制的正当性论证 | 第40-42页 |
第三节 两种路径的启示 | 第42-45页 |
一、完全由公司自治缺乏现实可行性 | 第42页 |
二、司法干预失却了限权式规制之优势 | 第42-43页 |
三、我国的立法选择 | 第43-45页 |
第四章 结合型路径下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构想 | 第45-56页 |
第一节 适用对象与情形 | 第45-46页 |
一、适用对象 | 第45-46页 |
二、适用情形 | 第46页 |
第二节 启动主体与程序 | 第46-51页 |
一、启动主体 | 第46-49页 |
二、程序 | 第49-51页 |
第三节 限制的限度 | 第51-52页 |
一、章程直接限制不受合理限度制约 | 第51页 |
二、股东会决议与司法干预限权受合理限度制约 | 第51-52页 |
第四节 限制的解除 | 第52-54页 |
一、主动补缴或返还出资 | 第52页 |
二、减持认缴出资或股份 | 第52-53页 |
三、经强制执行补缴或返还出资 | 第53页 |
四、消除出资物瑕疵或以其他出资替换 | 第53-54页 |
第五节 与其他后续规制的衔接 | 第54-56页 |
一、与补救式规制的衔接 | 第54-55页 |
二、与失权式规制的衔接 | 第55-56页 |
结语 | 第56-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1页 |
致谢 | 第61-62页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第6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