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前言 | 第10-14页 |
一、 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第10页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10-11页 |
三、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第11-13页 |
四、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13-14页 |
第一章 我国湿地保护法制回顾 | 第14-27页 |
第一节 加入公约前我国法律中有关湿地保护的规定 | 第14-16页 |
第二节 加入公约后我国的湿地保护法制建设 | 第16-27页 |
一、 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开始明确规定“湿地”概念 | 第16页 |
二、 有利于湿地保护的法律陆续颁行 | 第16-19页 |
三、 各地相继颁行湿地保护专门法 | 第19-24页 |
四、 湿地保护区与区域湿地保护有了“一区一法” | 第24-25页 |
五、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于湿地保护管理的行政规章 | 第25-27页 |
第二章 我国湿地保护法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 第27-44页 |
第一节 我国湿地保护法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7-35页 |
一、 未形成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 | 第27-31页 |
(一) 法律上对于“湿地”定义模糊 | 第27-28页 |
(二) 现行法规定达不到湿地生态保护的要求 | 第28-29页 |
(三) 现有制度未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且存在制度缺失 | 第29-31页 |
二、 湿地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 第31-32页 |
(一) 我国湿地管理存在多头管理和交叉管理现象 | 第32页 |
(二) 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分歧已影响到湿地保护专门立法出台 | 第32页 |
三、 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调整机制不健全 | 第32-35页 |
(一) 现行法倚重行政调整方法,却难以克服其局限性 | 第33-34页 |
(二) 市场调整方法很不成熟 | 第34页 |
(三) 未有效运用社会法的调整方法 | 第34-35页 |
第二节 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 | 第35-44页 |
一、 湿地法制建设亟需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法理创新 | 第35-38页 |
(一) 我国湿地保护法制建设理念需要更新 | 第36-37页 |
(二) 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亟待加强 | 第37-38页 |
二、 湿地管理体制改革举步维艰 | 第38-40页 |
(一) 湿地管理体制改革面临挑战 | 第38-39页 |
(二) 湿地管理的法律保障不足 | 第39-40页 |
三、 湿地保护需要运用综合性法律调整机制 | 第40-44页 |
(一) 韩国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第40-42页 |
(二) 我国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制度有待完善 | 第42-44页 |
第三章 完善我国湿地保护法制的思考 | 第44-52页 |
第一节 构建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 | 第44-48页 |
一、 将湿地生态系统作为独立的保护对象 | 第44-45页 |
二、 将生态利益法律保护贯穿于我国湿地保护法制建设中 | 第45页 |
三、 建设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 | 第45-48页 |
(一) 湿地调查、监测和信息共享制度 | 第45-46页 |
(二)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制度 | 第46页 |
(三) 湿地资源开发利用评价制度 | 第46页 |
(四) 湿地分类保护管理制度 | 第46-47页 |
(五)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 | 第47-48页 |
第二节 完善湿地管理体制 | 第48-49页 |
一、 生态系统管理理念为完善湿地管理体制提供理论支持 | 第48-49页 |
二、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第十条的施行将有利于完善湿地管理体制 | 第49页 |
第三节 运用多种调整方法,完善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法律规制 | 第49-52页 |
一、 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型的湿地保护制度 | 第49-50页 |
二、 完善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市场规制 | 第50页 |
三、 运用社会法的调整方法对湿地利用进行法律规制 | 第50-52页 |
(一) 湿地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亟需完善 | 第50-51页 |
(二) 建立湿地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制度和第三方监管制度 | 第51-52页 |
结语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5页 |
致谢 | 第55-56页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6-57页 |